广大业主:
为解决我市房地产项目“办证难”问题,让群众早日取得已购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包头市推进城市规划区房屋产权登记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包府发【2016】34号)以及《包头市城市规划区房屋产权登记集中治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截至目前,主城区共有473个住宅项目、54个工业及其他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即大房本)已办理完毕,凡符合登记条件的业主,可尽快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依法取得分户不动产权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方式
针对产权遗留问题办理分户事宜,为方便群众,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多种便民方式办理登记。业主可以选择单独申请、线上申请、集中申请、委托开发企业办理或委托第三方办理。
同时,根据遗留问题分户办理实际业务量,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将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争取早日实现“符合条件的住宅不动产证全部办理完成,实现清零”的工作目标。
二、新办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公司盖章)
2.买卖合同原件(开发公司盖章)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4.房屋平面图原件两张、宗地图原件两张或权籍单(开发公司提供)
5.契税完税凭证(税务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