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1、7层以下住宅公摊率为7-12%:多层建筑是层数在6层左右的建筑,公摊部分的面积包括外墙水平投影的50%、楼梯、楼梯间和为住户提供服务的物管用房(热交换站、水泵房、配电室等)。
2、7-11层住宅公摊率为10%-16%:楼层为7-9层的小高层公摊取决于各楼盘自身的情况,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底层没有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小高层公摊系数在10%-15%之间,而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5%-20%之间。
3、12-33层住宅公摊率为14%-24%:高层住宅的公摊面积是大的。根据建筑规模的不同,高层建筑一般在25-33层之间,而且高层住宅的楼梯高度高。
4、别墅类的公摊率为1%-8%:一般来说独立别墅没有公摊面积,联体别墅有较少的公摊面积。公用面积分摊的原则是仅存在于本楼内部并与本楼建筑结构存有连接的部分,并且仅向本楼居住者提供非营利性服务,不符合此条件的建筑不得计入公摊面积。
非公摊面积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