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1月11日讯(记者冷靖华)开发企业以各种方式逃避预售资金监管怎么办?因预售资金未进账导致了网签备案不及时怎么办?11月1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流程将再次更新,其中预签约信息须在3日内录入合同,并进行网签。调整后的流程,更倾向于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购房群众。
目前,市房管局发布的《市房管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向全市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0天(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9日)。凡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者,可将征求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
市房管局介绍,更新后的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流程,主要是将合同网签提前至预售资金进账之前,避免因资金未进账而导致无法网签备案的问题。
据了解,此次重点变化内容包括:自预签约信息备案之日起30日内要完成合同网签备案。预签约信息备案后3日内要录入合同内容并完成网签;网签后,购房人凭缴款通知书将房款直接存入合同载明的资金监管账户;
最后,还需核实房款已存入监管账户,房款进账后系统才能完成备案。
市房管局介绍,调整后的流程,更倾向于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购房群众,及时完成合同网签备案,可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因开发企业拖延网签备案而导致购房人利益受损的风险,如一房二卖、已售房屋被抵押、查封等。
其次,流程调整后,更便于监管部门通过网签备案数据及时掌握商品房销售的具体情况,并对预售资金入账情况进行实时检查和跟踪督办,形成合同网签备案与预售资金监管的闭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