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为了买到合适的房屋或是觉得价格比较容易接受的情况下,通常会选择购买预售中的商品房,而这些商品房预售需要签订预售合同。
网友咨询:
今年1月底,我在天津买了一处商品房,一次性交了全款,售楼小姐给了两张收据,一个契税收据,待合同备完案之后换成发票,一个是开发商的收款收据。
而一式五份的合同她全都拿走了,说是去房管中心备案,等她通知再来拿。可是左等也没有,右等也没有,到了3月份还是没有,打电话去问就说没办好,大概什么时候办得好也不说。交了这么多钱,手里只有两张收据,心里虚啊。
请问:合同备案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我这种情况正常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王海英律师解答:
商品房购买合同备案时间时间在三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王海英律师解析:
怎样办理购房合同备案
1、购房人(单位)在交付购房款(包括订金、首付款、按揭款)时,一定要向房地产开赴企业索取由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
该通知单共分为四联,一联由开发企业留存,二、三、四联给购房人(单位),由购房人(单位)持此三联到预售资金开户银行交款,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购房款,否则,购房人(单位)可拒绝履行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反映解决。
2、购房人(单位)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第三联到市房产交易备案,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如购房人(单位)不按要求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房产管理部门对其申办的权属登记一律不予受理。
王海英律师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有法院工作经历,从事律师服务过程中具有独特的优势,拥有许多成功民事、刑事案例,获得众多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满意度高。业务领域涉经济合同、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继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