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许多当事人来到都昌县公证处申请公证“房屋买卖合同”。经询问得知,是由于当事人子女要到学校报名,农村户口学生在县城入学,学校要求学生及父母为农村户口(同一户口薄上)的父母在县城购买合法房产的,提供户口薄和房产证,如房产证按揭抵押或正在办理中的可提供正规购房合同(可网络查询且有正规的交费发票),对于非不动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多年前签订的合同且没有发票的,学校要求公证“房屋买卖合同”。
对于当事人能够提供不动产权证及相关证件的,都昌县公证处及时为当事人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都昌县公证处在验证当事人、证、合同一致并充分询问当事人确认交易属实后,及时出证,以便当事人子女能够及时在县城就近报名入学。
部分当事人由于贪图便宜,私下购买所谓的“小产权房”,由于出售人没有不动产权利凭证或无法查询不动产权利所有人信息,不构成房屋买卖的合法要件致使不能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子女不能如期办理就近入学手续。
在此都昌县公证处提醒市民,购买不动产一定要事先确认所购不动产是否是经政府许可出售并验证相关证书,或是个人自有不动产权利证书,购房后应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并取得不动产权利凭证。如购买开发商开发的楼盘,一定要开发商提供以下证件:(1)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经过的程序。(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物权法》 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不动产物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免发生因不动产物权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都昌县公证处提醒,在购买不动产等重要交易行为时,一定不能贪图便宜而购买产权不明或产权有瑕疵的标的。(都昌县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