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老百姓日常生活当中很重要的一个事情,但在买房的过程当中,买卖双方出现一些纠纷经常会出现,特别是因为房价而出现的纠纷是比较常见的。
比如我有一个朋友,前段时间就遇到了类似的情况,我这个朋友买的是二手房,2020年1月份月份的时候,就已经跟房东签好了合同,那因为在1月末的时候回家过年,然后刚好遇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结果那个房东在家里待了三四个月,直到到4月末疫情形势好转了之后,他才回到深圳。
而我那个朋友因为时间比较赶,在1月份的时候没有来得及跟银行申请贷款,但他3月份就回到深圳,然后开始向银行申请贷款,等贷款审批下来之后,那个房东就不干了,他说不打算把房子卖掉了,还口口声声说自己没地方住,暂时不想卖了。
但明眼的人都知道,他之所以不想卖,因为他的房子涨价了,过去一年时间深圳房价涨速比较快,他的房子也涨了不少价,在今年年初的时候,他房子总价签订合同的时候只有320多万,但到了4月份的房子已经上涨到340多万,相当上涨了差不多20万。
而且按照深圳今年房价的走势来看的,房子未来还有可能继续上涨,如果往后再卖出去,有可能赚更多的钱,因此他后悔了。
看到这个房东反悔之后,当时中介也去做了很多工作,希望他能够正常履行合同,但是那个房东却始终躲着不见人。
后来没办法,我那朋友跟中介一起找了个律师,然后打电话跟房东谈了一下,律师可能跟他说违约合同潜在的风险,然后那个房东听了之后也开始有点害怕,最后双方相互妥协,我那朋友多交了5万块钱,然后双方才正式成交了。
我相信类似这种情况过去一段时间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可能存在,因为今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年份,在疫情期间很多地方都隔离,很多业务都没法开展,有些人在疫情之前买的房子有可能没来得及过户,这时候疫情之后很多城市的房价都在上涨了,结果不少房东就开始反悔了。
那对于这种反悔的房东应该怎么处理呢?大家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具体怎么处理也要看实际情况。
第1种情况只交定金,还没有签合同。
现在在买房的过程当中,如果大家看中了某一套房子,一般都需要交定金,定金根据房价金额不等,一般在2万块钱到10万块钱之间。
如果大家只是签订了定金合同,没有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那这种情况下大家拿房东一点办法都没有,即便房东因为房价上涨不想卖了,他也不用承担太大的责任,到时他只需要按照定金合同的相关责任把定金退还给你,然后再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就可以。
在这过程当中,有可能中介也会收取一些手续费,但这个费用一般都由房东自己承担,毕竟他作为违约方,所有的法律责任都由他自己承担。
第2种情况、已经交了定金,并签订了买卖合同。
正常情况下,如果大家有意向买一套房,在交完定金之后,一般都会签署相关的购房买卖合同的。
因为大家想要去申请住房贷款,必须有买卖合同才可以,所以买卖合同是大家买房过程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
假如大家已经交了定金,而且已签订了房子买卖合同,那一切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来执行,也就说不管未来这套房价格会上涨多少,最终的成交价都必须按照合同上的金额来执行。
如果大家在签订房子买卖合同的时候,房子总价金额是200万,但过了两个月,这个套房子涨到210万了,双方最终仍然要按照200万来执行,而不是210万来执行。
毕竟合同已经生效了,合同的内容是以签署的那一个时间点为准的,合同的内容不会因为未来出现一些变化而改变,所以即便未来房价上涨了,大家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合同金额来执行,假如房东私自违约或者要求上涨价格,大家可以把他们起诉到法院。
起诉到法院无非就两种结果:
第1种结果,房东老老实实的按照原合同来执行,自己承受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
第2种结果,双方解除合同,但是房东必须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一定的赔偿金,这种赔偿均一般是签署合同时房价与房东主张不卖房时间点房价之间的差距。
比如签署合同的时候,房子总价是200万,现在房子涨到了210万,房东不想卖了,那么房东就必须支付10万块钱给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