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买卖协议可以按以下内容书写:1、买卖双方的主体信息。
如果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2、房屋状况。
包括房屋位置、房屋面积、房屋装修情况、是否含家具等。
3、价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4、房屋交付的时间。
5、如果小产权房有可能办理产权证,应当约定卖方有配合办理产权证的义务。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条款,双方签字及日期。
虽然买卖双方可以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建议不要购买小产权房。
因为小产权房没有经过合法登记,也很可能无法办理登记。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采取登记生效制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也就是说,小产权房的买卖协议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协议。
《民典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典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民典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民典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民典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