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地可一名男子私下进行购车交易,开了2个月后﹐原车主以男子没有按时分期付款为由﹐将车收回﹐却没有归还男子之前已支付了的最少1500元,令他车﹑财两失。
居住在满地可南岸的吉尔摩( )说,今年9月,当他在一间老人院作厨师时结交了一名老妇,并表达了想购买一辆二手车的意愿。
老妇表示﹐自己不能再驾车,正想出售手中的福特。双方同意以1.4万元成交,由于吉尔摩因为需要单独抚养3个孩子,无力一次性付全款,对方同意先支付2000元,馀款按照每月1500元分期支付。但女长者提出一个条件,就是待购车款全部付清后﹐才给车辆过户,意味著车辆继续在女长者的名下。
吉尔摩续说﹕“她担心如果车辆过户后﹐我会不支付购车款。我则担心她反悔﹐收回汽车﹐我也拿她没办法,于是我们签了合约,确认车辆属于我,她的一个朋友作为见证人也在合约上签了字。”
到了10月﹐老妇收到一张车辆超速罚单140元,便立刻联系吉尔摩。吉尔摩表示﹐自己将支付罚单,并于10月13日按合约支付了1500元的本月购车款,但老妇则要求吉尔摩一次过支付全部购车馀款10500元。
11月17日﹐老妇以要汽车换上雪胎为由﹐约吉尔摩见面。当吉尔摩到达时﹐看到魁北克车辆保险委员会(SAAQ)的工作人员在场,老妇向他们出示了车辆注册信息,并要求收回车辆。
在争执中,吉尔摩拨打911报警,但赶到现场的警员表示无能为力,因为车辆注册信息显示属于老妇人所有。
吉尔摩企图向警方出示与老妇签订的车辆所有合约,遭到拒绝。最后﹐在警察帮助下,吉尔摩从车内取出自己物品,眼睁睁看著老妇人把车拿走。
要求匿名的老妇后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她只收到吉尔摩2000元的购车款,否认收到1500元的10月支付,也承认收到140元的超速罚单﹐并要求吉尔摩付清全款。
在没有获得吉尔摩的支付一个月后,老妇人决定收回她的汽车。
吉尔摩已经聘请了律师,表示 “我现在不仅需要索回已支付的购车款,还需要寻找购买另一辆车。圣诞新年已到,我没钱给三个孩子购买礼物和食品,事件给我的经济和生活带来很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