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发科技局):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第三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即:2023年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批)。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实际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软件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以立项备案时间为准)。其中,2020年1月之前立项备案、时间跨度较长的项目,须由属地经信部门出具项目核查意见,重点核实项目建设周期和投资完成情况。已享受杭州市级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企业申报材料
(一)事后类项目
1.线上填写《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事后资助类)》,提交后,打印纸质件并盖章;
2.《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投资项目备案表;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详见线上模板);
4.《杭州市工业类投入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详见线上模板),清单中的“付款金额”、“发票金额”应完备并与“项目投资-已完成三项合计投资额”一致;
5.产业分类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须提交佐证材料,纸质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产业分类为其他产业的,无须提交。
6.《项目承诺书》(详见线上模板)
7.线上上传发票详细信息,图片格式,发票号和发票金额应清晰可见。纸质件无须提交。
(二)事前、事中类项目
1.线上填写《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事前事中资助类)》,提交后,打印纸质件并盖章;
2.《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投资项目备案表;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详见线上模板)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查询情况(信用浙江);
5.产业分类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须提交佐证材料,纸质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
6.《项目承诺书》(详见线上模板)。
三、工作要求
各地经信部门要严格审核关键性指标,特别是项目实施企业的性质(是否制造业)、项目性质(是否技改)、项目备案时间(2020年1月之前立项开工的项目,须出具项目核查意见)、项目实际实施周期、产业分类和已完成三项合计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软件投入)等,并仔细校核上报材料,确保线上线下信息一致。
各属地政府上报材料包括行文盖章件、申报汇总表(附件)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如线上线下申报及审核信息不一致的,以纸质盖章件为准。
四、其他
(一)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企业网上申报请登录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8771//hzQR/huiqi.htm?site=6),线上申报提交成功后,须打印纸质件并盖章报送属地经信部门审核。各地经信部门初审,线上请登录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9001/–/#/login),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二)申报时间
本批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各地经信部门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6日。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经信局产业投资处,电话 、。
附件
2023年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申报汇总表(事后资助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