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海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的核心是将非沪籍人口纳入共有产权房保障范围。
原则上个人份额不低于50,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请
共有产权房就是为夹心层准备的,这个我们之前早就提及过了,最底层的早已断了购房的念想,真正有钱的买商品房,只有夹心层最纠结。在一线城市,房价的确非常高,不要说房价收入比了,就是六个钱包凑在一起也非常困难。
现在有了这个政策,友好度上升了一点,上海希望年轻人不要因为住房问题而离开,从基本门槛来看,不仅仅是人才,只要是为城市做出过贡献的人就有机会。
至于它对房价的影响,我认为不会很大。从最近几个月上海的楼市的价格和成交量来看,潜在购房人群并不大,而共有产权房的扩围会进一步分离购房需求,有利于巩固调控的成果。
对于共有产权房,最近有不少地方都有新动作。
9月11日广东发了征求意见稿,共有产权房入手满10年,可增购剩余部分产权,产权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不过在产权上,上海和北京保持了一致。共有产权房只能闭环流通,要么被回购,要么被其他符合资格的人买走,终身不得变更为商品房。
不过在转让的过程中,上海和北京有明显区别。 9月27日公布的这份实施意见,明确提到:
这话什么意思呢?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你以200万购入6成产权份额,5年后增值至250万,这个时候你想转让出去,所得现金是(200万+200万*基准利率)。
也就是说,外地人在上海买共有产权房,真的只是用来住的房子,房价涨跌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的购房款就像是存在银行的定期存款。
不提现,你永远有房子住,提现意味着仅享受到利息收入,以现在的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200万存5年,也就是27.5万元。
不过对本地人买共有产权房,政策不是这样的。
2016年的《办法》规定:
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后,可以购买政府产权份额,也可以直接转让,这两种操作都将共有产权房变更为商品房,如果选择转让产权份额,购房人将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假设你200万买了共有产权房的相应份额,5年后增值为250万,那么出售后所得将是250万。
这跟外地人转让所得的计算方式完全不同。
外地人相当于赚点存款利息,本地人赚到的是房价增值部分。
这里有一个问题尚未明确,那就是外地人在这5年中获得本地人身份,该如何处理。
但可以明确的是,这样的设计会让外地人更加纠结,不考虑转让,基本无差别;考虑到转让,外地人买共有产权房基本上是亏本的。具体接受程度,需要时间来验证。
不过,从居住的角度来说,它确实是纯粹到极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