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嘉宾: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 卢锋奇律师
江西李女士:我的老家在江西九江的城郊,当地村组织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我们家以较低的价格在那买下了一套房子。在办理交房过程中,却被告知我们这种房子属于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就不受法律保护吗?
答:“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指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2.1959年的地契,遇到拆迁,是否有效?
福州张女士:我家里有一张1959年的地契,是在仓前路的。现在那里将拆迁,我的地契还有用吗?
答:重点在于查清该地契的时效性,建议张女士带上相关材料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仓山分局档案馆查其存根,看是否还有效,再和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仓山分局及拆迁部门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