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无土地证抵押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 ,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更好地理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

从6月27日开始,我市城区范围内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到现在已经过去近2个月。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办理情况如何?办理过程中市民最关注哪些问题?市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作权益?近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走访了市国土资源局,请相关工作人员针对市民最为关注的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数据:两个月办理各项不动产登记业务9629笔

数据显示,截止到2016年8月23日,近两个月时间,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受理各项登记业务9629笔,已办结业务4773笔,正在办理业务4856笔。其中办结的业务中涉及首次登记办理不动产证书40本,不动产证明859本;变更登记办理不动产证书37本,不动产证明4本;转移登记办理不动产证书680本;其他登记办理不动产证书524本,查封、注销等登记类型登簿2629笔。

“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市民可以在今后办理变更、转移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无需急着“换证”。

疑问: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应如何办理不动产证?

对于大部分市民而言,实施不动产登记影响最大的是房屋交易。实施不动产登记后,“房产证”与“土地证”合一,让一些买了房却没有拿到土地证的业主有些着急:没有土地证的房子还能卖出去吗?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该如何办理不动产证?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分以下几种情况:

1、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由单位提供资料统一办理

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市民如属于这种情况,应马上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供如下资料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批复或通知

3)土地证原件及档案(单位的土地总证)

4)地籍调查表及土地总证测量图(土地证为手工版的老证需提供)

5)房产证原件(个人)

6)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单位法人)

7)购房花名册(由单位提供)

8)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测量报告

9)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10)购房协议

11)其他资料(如属于改制企业则提供相关文件等)

2、商品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由开发商与业主共同提供资料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抵押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 ,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开发商先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证,需要开发商到国土部门申请出让地竣工验收合格后会同业主提供如下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开发公司)

3)委托书

4)土地竣工验收表、土地竣工测量图

5)购房花名册(由开发商提供)

6)土地总证原件及档案复印件

7)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土地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房屋测量报告

9)房产证分户原件

10)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工作人员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最好首先到国土局档案馆查询一下房屋所占土地的情况,具体原因是我市有个别小区在以前办理土地分户证时,已收回了单位或开发商的土地总证,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市民查询后则不需要提供土地总证原件。

3、个人自建房,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属于个人自建的私房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市民需要带上建房时国土、规划的批准手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约测量现场踏勘,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将根据现场踏勘的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

提醒:只有房产证,无国土证,可查询房屋土地情况后再进行交易

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房屋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原则上不能办理不动产交易,但鉴于有些小区属于国土部门已收回了国土总证的,市民可先去国土部门档案馆查询土地相关情况,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可以先办理不动产证书后再进行交易。

“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建议买房者先核实房产、土地是否两证齐全,如果只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建议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国土档案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再进行交易。”工作人员介绍,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产、土地两证合一,我市以后将不会再有类似问题出现。

【相关新闻】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存在收取“加快费”

近日,针对市民反映的有中介人员和自称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声称只要缴存一定的费用便可以提供办证加快服务的情况,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中心并无加快收费服务,并严厉禁止和杜绝该行为,请办事的市民留意切勿上当受骗。

工作人员介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一新生事物,新的登记流程,新的业务系统,需要一个理顺与磨合的过程,目前,中心是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业务,本着高效、优化、便民的原则,随着登记系统的完善,办理流程的优化,业务能力的提高,将大大缩短现有的登记时限。

( 记者 周蒿 实习生 刘娜娜)

今日编辑 郑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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