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
2.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幽芳路与与儿街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诸佛庵镇中心卫生院,地址:霍山县诸佛庵镇街道
磨子潭镇中心卫生院,地址:霍山县磨子潭镇街道
大化坪镇中心卫生院,地址:霍山县大化坪镇街道
漫水河镇中心卫生院,地址,霍山县漫水河镇街道
与儿街镇中心卫生院,地址:霍山县与儿街镇街道
衡山镇卫生院,地址,霍山县衡山镇街道
下符桥镇卫生院,地址,霍山县下符桥镇街道
佛子岭镇卫生院,地址,霍山县佛子岭镇街道
落儿岭镇卫生院, 地址,霍山县落儿岭镇街道
单龙寺镇卫生院, 地址,霍山县单龙寺镇街道
黑石渡镇卫生院, 地址,霍山县黑石渡镇街道
但家庙镇卫生院, 地址,霍山县但家庙镇街道
太阳乡卫生院, 地址,霍山县太阳乡街道
太平畈乡卫生院, 地址,霍山县太平畈乡街道
东西溪乡卫生院, 地址,霍山县东西溪乡街道
上土市镇卫生院, 地址,霍山县上土市镇街道
经济开发区卫生院, 地址,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城东社区
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4.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二)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三)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四)开展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肿瘤、精神疾病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重点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五)开展心理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健康教育。
(六)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心理疏导等健康教育。
(七)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5.服务形式及要求:
(一)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二)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三)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四)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五)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疏导)
6.服务流程:
7.服务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树立全员提供健康教育服务的观念,将健康教育与日常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
(二)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三)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健康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并确保其科学性、时效性。健康教育材料可委托专业机构统一设计、制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
(四)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存档保存。每年做好年度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
(五)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六)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作用,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
(七)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
(八)落实我县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和心理危机的预防干预措施,加强目标人群心理疏导;构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防线,促进社会稳定,增进公众健康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