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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网上被一则房产证“下岗的”消息刷屏——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针对网传的这则消息,有市民打电话询问,这是真的吗?房产证是不是必须去更换不动产权证?
沧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沧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省里统一布署,我市早在2016年11月,就已经不再颁发房产证、土地证,而改发不动产权证,但旧的涉及不动产权的证书,如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林权证等依然有效。
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目前,新证、旧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力。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动,会为产权人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动,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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