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水电费是房东出还是租客出? 啥“猫腻”?郑州一业主公摊电费比自家电费高了将近10倍……

业主刘欣算了一下,2017年8月底交电费时,她一共就用了10度电。可公摊电费就达到80多度,电费达56元,合下来每月的电费都划到“5.6元/度”

河南商报记者 陈媛媛 文/图

郑州北晨颐商苑的业主近期反映,小区电费收的太不合理,除了家里用电,还要收取公摊电费。

业主刘欣(化名)算了一下,2017年8月底交电费时,她一共就用了10度电,可公摊电费就达到80多度,电费达56元,合下来每月的电费都划到“5.6元/度”。

而像这样的情况,在北晨颐商苑的不少业主家都存在,每月的公摊电都在十几度到八十多度不等。

那么,公摊电费该不该收?收取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小区每度电收0.568元,还要收公摊电费】

北晨颐商苑小区坐落在北三环文化路交叉口,交付使用已近20年,由郑州北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成。

近期,该小区的不少业主向河南商报记者反映,小区电费收取存在“猫腻”。业主介绍,小区交房以来,并未实现一户一表,而是由物业代收电费。

据业主们提供的近两年的电费收取票据显示,该小区的电费单价为0.568元/度,其中一位业主在2017年8月只使用了10度电,公摊达88.7度;另一位业主在2017年12月份只用了6度电,公摊也是80多度。

业主李丽(化名)说,小区里的公摊电费已经收了十几年了,一直没咋计较过,这一算,不得了。“每家每月平均按80度算,一年下来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业主们不解,这笔公摊电费该不该收?收取的依据是啥?又归了谁?

【除了电费,物业公司的资质也遭到质疑】

李丽说,除了电费,小区内的其他问题也不少,环境更是没法提。“路面都是坑坑洼洼的,电线乱的很,垃圾桶也是破的。”

据业主介绍,自小区交房后,他们跟郑州北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晨物业)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河南商报记者从其中一份合同中看到,落款时间为2004年。

但是业主们反映,不知从何时起,北晨物业摇身一变,成了郑州胜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捷物业)。据业主刘欣提供的一份物业收费发票显示,上面清楚地盖着胜捷物业的公章。

刘欣表示,他们并未跟胜捷物业签过合同,对方似乎没有资格来管理小区。

【物业经理:胜捷物业是由北晨物业变更名称而来】

公摊水电费是房东出还是租客出? 啥“猫腻”?郑州一业主公摊电费比自家电费高了将近10倍……

3月6日下午,就上述问题,河南商报记者采访了胜捷物业的叶经理。

首先,就物业公司的服务资格问题,叶经理表示,胜捷物业是由北晨物业变更名称而来。

她介绍,在小区刚建成交房时,是由北晨物业跟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到了2007年底,又开发了二期的公寓项目。“后来要求置业和物业分开,我们就不用北晨这个名字了,改为胜捷物业,这在工商上都有备案。”叶经理表示,关于变更名称的证明文件,她已经提供给社区。

但对此说法,业主刘欣表示质疑,她称,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结果显示,郑州胜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早于2001年8月就已经注册成立。

其次,关于小区收取公摊电费一事,叶经理称,电费不是物业收的,而是置业公司委托的人来收费。“这个电费不是非要物业公司收,小区近20年来,一直是这样的。”

“为什么收取公摊电费,依据是什么?”

“物业公司就没收电费,小区建成快20年了,他们物业费的标准一直没有变动过,不管是谁来管理,总得能裹得住成本,谁也不可能倒贴钱来服务。”

“物业公司是小区的管理者,为什么由别人(置业公司)来收电费?”

“物业公司有这个权利不让别人(置业公司)收吗?

“为什么没有?”

“那物业公司就是没有。”

在与河南商报记者的对话中,叶经理一直表示,虽然业主是在物业中心交的电费,但这笔钱的确不是物业公司收的,且未回应收取公摊电费的依据。“原来是在配电室交的,后来为了收费方便,才在物业中心收。”

【北晨社区:收取公摊电费不合适,已责成停止收取】

3月6日下午5点左右,河南商报记者来到北晨社区,求证叶经理所说的物业公司名称变更一事。

在北晨社区办公室内,河南商报记者看到了一份《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郑州市金水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公章。上面写到,郑州北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材料收悉,经审查,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郑州胜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晨社区赵姓主任表示,如果胜捷物业是由北晨物业变更名称而来,那么,他认为,应该是有资格在小区收费服务的。

关于公摊电费的问题,赵主任说,经社区咨询过专业部门后认为,收取公摊电费原则上是不合适的。“我们已经责成停止收取公摊电费。”他表示,据物业公司反馈,当初未按一户一表进行安装,主要是考虑到阶梯电费。“经业主反映后,目前正在落实调查一户一表的问题。”

3月7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又联系了郑州市发改委公用价格处,工作人员告知,凡合表用户,电价均为0.568元/度,但是,物业企业服务中已经包含了公摊水电费,居民电价之外不能再加收任何费用。

(河南商报编辑 施尚景 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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