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8号),我市于2020年6月28日起实施“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有关政策。根据《深圳市“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申请指南》有关规定,我局从2020年11月启动了上述项目受理工作。经审核,现将拟资助项目面向社会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咨询投诉:流通市场处
监督处理:综合法规处
传真: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
邮编: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深圳市以旧换新汽车购置拟奖励项目一览表(第一批)
2.2020年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深圳市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详细名单表(第一批)
深圳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