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不是买卖合同,两者都是典型合同的一种,而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居间合同是依据居间服务关系产生的,买卖合同则是基于买卖法律关系产生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有效。
一、居间合同是买卖合同吗
居间合同不是买卖合同。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均属于典型合同的一类,两者在法律上有明确的,不一样的规定。其具体包括法律规定、含义概念、法律后果等方面。所以居间合同与买卖合同并不能互相代替,在民事法律关系当中,居间合同是依据居间服务关系产生的,买卖合同则是基于买卖法律关系产生的。
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有效。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三、怎么区别买卖合同和居间协议
买卖合同指的是,买方支付价款给卖方,卖方将买方想买的东西的所有权交付转移给买方的合同。而居间合同(协议)指的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两者的区别如下:
1.买卖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法律快车提醒,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