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宁夏兴麟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5家被告单位、吴秉麟等33名被告人合同诈骗一案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当庭指控,自2009年起,被告人吴秉麟、刘爱平、卢金磊等人先后在内蒙古、宁夏成立包头市兴麟商贸公司、宁夏兴麟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及分公司。2013年2月,吴秉麟、刘爱平、卢金磊等人为管理和控制全国各地分公司,在银川市成立管理机构,命名为“中国房地产经纪机构总部”(未注册),在“总部”内部设立业务部、培训部等13个部门,并任命了各部门负责人。“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在吴秉麟、刘爱平、卢金磊的指使下分工合作,共同实施犯罪,逐渐形成了人员及结构较为固定的“兴麟系”犯罪集团。
“兴麟系”各分公司以重点办理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的买卖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首付款及定金,用于支付各地分公司店面租赁、人员工资、奖金,并挥霍大量资金购买高档汽车及住宅等奢侈消费品。截至2014年9月份,“兴麟系”犯罪集团先后在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成立房地产中介公司150余家,开设门店2300余个。2014年8月底,“兴麟系”资金链断裂,在各地的房产中介门店相继倒闭,给大量购房者造成巨大损失。案发后报案群众近万名,涉及17个省、自治区的65个地市,造成损失金额10.3774亿元。
银川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系统相关人员、新闻媒体记者、被害人、被告人家属等近300人旁听了本案的庭审过程。全案庭审预计用时4天。(记者 徐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