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民健康保险制度介绍
日本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是很完善的,不仅是日本民众,在日留学生也要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看病的话自己只需负担很小一部分费用。
日本政府规定,每一位日本国民和在日本居住3个月以上的外国人,都必须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之后,领取「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
日本入国管理局规定,从2010年4月1日起,「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的提交将被作为在留资格变更及更新的必要条件,即被赋予义务化。因此,加入国民健康保险是很重要的。
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制度规定,义务教育就学前的患者,需承担20%医疗费;义务教育就学后~69岁之间的患者,需承担30%医疗费;70岁~74岁之间的患者,需承担20%医疗费;75岁以上的患者,需承担10%医疗费。
也就是说,赴日留学的小伙伴在持有「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的情况下,因生病或受伤而接受治疗时,只需交纳30%医疗费即可,剩下的70%由医院和居民所在的地方政府结算。
但是请大家注意,以下特殊情况是不适用国民健康保险的:
1.正常的定期产前检查和分娩的费用,经济理由的人工流产,定期健康检查,单纯的疲劳倦怠引发的身体不适。
2.牙齿矫正,美容整形,各种疫苗注射,除毛、除皱、除腋臭等非疾病类医疗服务(但是其中也有一部分服务适用国民健康保险)。
3.因自杀、故意犯罪等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
4.在国保适用对象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在处方药局以外的药品贩卖机构购买医药品。
也就是说国民健康保险只适用于治疗疾病和受伤为目的的医疗行为,而对于因自己的不良行为(打架,醉酒,犯罪等)所引起的疾病和受伤无法使用。此外,因为第三者的加害所引起的受伤及疾病也无法从自己的国民健康保险中获得医疗费补助。
除此之外,以下情况虽然支付了全额医疗费,但是经过审查承认之后可以返还70%的医疗费:
1.入院、转院的转送费。
2.整形矫正服的制作费。
3.病状相当严重,需要特殊护理的护理费用。
4.突发性事故、旅行中生病或受伤等没来得及办手续的情况。
5.在医生的指示下的按摩、针灸等特殊治疗,以及骨折时接骨院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