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有了新进展!11月6日从成都市国土局获悉,成都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自8月19日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拉开帷幕以来,陆续已有温江区、金堂县等13个区(市)县实现了“停发旧证,颁发新证”,大邑、都江堰、简阳3个(市)县将于11月21日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11月23日,成都市主城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届时不动产统一登记将覆盖成都全市域。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将于本月17日17∶00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土地登记、房屋交易登记申请。今后,土地、房屋等证书不再单独颁发,全部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原有各类合法证书是否有效?不动产登记有哪些惠民便民措施?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时限是多少天?就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对市国土部门进行了专访。
成都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土地、房屋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册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只在申请变更、转移等业务时,才需要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比原房产证书的内容更加详细,除了位置、户型、楼层等基础信息外,不动产权证书上还对土地使用年限、起止日期做了详细说明,更为关键的是“两证合一”后,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模式,可以实现办事群众“进一个门,领一张证”,免除奔波之苦。
同时,还多了“身份识别码”。证书上有一串由28位数字组成的不动产单元号,就是不动产的“身份证号”,全国唯一。据了解,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的程序进行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将依法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个人不动产登记 7个工作日办结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多长时间?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成都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流程再造,跟现行土地证、房产证分开办理的时限相比,效率有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涉及房屋抵押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业务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余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区分具体情形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不动产登记需要进行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办理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国土部门表示,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后,还将根据不同登记类型、审查要求等,不断缩短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时限。
同时,国土部门也提醒,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将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严格保护,并重申“小产权房”无合法用地、建设手续,不受法律保护,因而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小提醒
2016年11月17日17∶00暂停受理土地登记、房屋交易登记业务,11月17日至11月18日17∶00可继续办理缴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书业务,18日17∶00停止收费、领证,逾期未办理缴费、领证业务的登记申请将作退件处理。2016年11月23日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可重新提出申请。
关于不动产登记热点问答
1、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都经历了哪些历程?
成都市国土局:2007年10月,《物权法》: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11月,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确定,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将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负责;2014年1月,中编办134号文件通知:国土资源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11月,国务院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656号)。
2、不动产及不动产登记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成都市国土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3、土地登记、房屋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原来就有,为什么要整合起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成都市国土局: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能避免分散登记造成的产权交叉或缺漏,能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能,不仅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而且方便群众和企业申请登记,充分发挥登记的物权公示功能。
4、目前,主城区哪些不动产权利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申请登记?
成都市国土局:目前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可到成都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申请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规定了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由原登记部门办理,过渡期结束后,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具体时间成都市将另行通告。
5、主城区的不动产登记由哪个机构具体办理?
成都市国土局:主城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由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集体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具体办理。
6、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成都市国土局:个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等;企事业单位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等。详情可拨打028–、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