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也很关注如何处理成都房产证和土地证的统一问题。很多人可能只是对它有一定的了解,但不一定清楚是什么。接下来五六懂法网网会给大家带来一个如何处理成都房产证和土地证统一的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二合一后如何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
1.将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屋照片及土地使用证原件。
2.该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的,应当提交房屋照片、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者权利人亲笔签名的协议、街道证明进行赠与。
3、新建房用地登记须报国土规划部门批准建房。
4.土地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土地所有者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并在当地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异议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换发新土地证。
5.买卖、继承、赠与的分割,必须由双方到局办理。
6.委托代理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委托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房产证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应在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注册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收到交易所的过户手续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邮票等。缴纳手续费、契税和印花税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家发房产证。原则上房产证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其中一方因故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买受人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应在三个月内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屋买卖契约向房屋所在地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登记。申请所需的证件和材料有:出卖人所拥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联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买受人可以领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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