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少特定行业和业务,作为一般纳税人其实是缺少或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抵扣的。考虑到这一情况,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单地说:可以用更低的增值税税率开票缴税。
举个例子:你的公司要卖一套在2015年购买的房子,销售不动产应该是按照9%缴增值税,但是因为这套房子原来缴纳的营业税无法抵扣,所以你可选择按照5%缴增值税,税额降低44%以上。
1、适用5%征收率的项目
1)、销售不动产(卖房子)(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1)一般纳税人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按差额简易计税。(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按全额简易计税。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按全额简易计税。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租房子、租地)
(1)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全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全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68号)
3)、转让土地使用权(卖地)
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差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47号)
4)、不动产融资租赁(先租后卖)
继续履行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按全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47号)
5)、劳务派遣服务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差额简易计税。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68号)
6)、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差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47号)
7)、公路收费(过路费)
符合条件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按全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36号)
2、适用3%征收率的项目
1)、公路收费(过路费)
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按全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36号)
2)、建筑服务(盖房子)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按分包后金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36号)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按分包后金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36号)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按分包后金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36号)
(4)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工程。(财税〔2017〕58号)
(5)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可按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6)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可全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140号)
3)、物业管理服务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按差额简易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4)、非学历教育服务(培训)
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按全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68号)
5)、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按全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36号,财税[2013]121号)
6)、动漫设计服务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按全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36号)
7)、电影放映服务(财税[2016]36号)
8)、仓储服务(财税[2016]36号)
9)、装卸搬运服务(财税[2016]36号)
10)、收派服务(快递)(财税[2016]36号)
11)、文化体育服务(财税[2016]36号)
12)、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设备出租)
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按全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36号)
13)、非企业性单位
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按全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140号)
14)、教育辅助服务
提供教育辅助服务,按全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140号)
15)、金融服务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全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39号)
(2)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按全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46号)
(3)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全额简易计税。(财税〔2016〕46号)
16)、销售生物制品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按全额简易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
17)、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按全额简易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
18)、销售光伏发电产品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1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含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财税[2009]9号)
2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
21)、受托拍卖货物
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按全额简易计税。(国税发〔1999〕40号)
22)、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
23)、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
24)、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
25)、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
26)、自产自来水。(财税[2009]9号)
27)、自产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
28)、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
29)、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财税[2018]47号)
【节税效果】:
最高从13%降低为3%,最低从6%降低为5%。
【注意事项】:
1、一旦确定采用简易计税,36个月内(三年)不得变更。
2、除特别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外,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文件】:
请参考项目后的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