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堆放于柯城区沟溪乡五十都村仓库的稻谷一批,进行公开挂牌竞价转让,具体如下:
稻谷一批,品种为嘉丰优3号,估价报告载明数量约19吨,整体转让不过磅,起挂价 52440元,竞买保证金10000元。
特别约定:
1、受让人应为社会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标的按现状转让,估价报告所载数量仅供参考,以现场实物为准,敬请意向受让人在竞价前实地勘察,交付时实际数量无论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格。
3、标的移交时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运输、清场等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4、受让人须在竞价成功后即2023年6月2日前向出让人交清成交价款。
5、本次转让标的受让人须在竞价成功后即2023年6月8日前提货、清场完毕。
6、提货完毕后,出让人向受让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意向受让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保证金须以转账方式交至指定账户: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和帐号信息以系统中生成的为准(每个标的的账号信息均不同)。保证金以网络电子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挂牌截止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联系人:樊先生 电话:),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或未提出看标的的,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报名、挂牌截止时间及竞价会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7时整报名、挂牌截止,经公开征集,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无竞买人报名及提交有效报价的,则取消转让标的竞价活动,该转让项目终结;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报名和有效报价的,按竞买人有效报价单的报价成交;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竞买人于2023年5月31日10时整,通过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竞价。网络竞价时间结束后,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为受让人,最终报价以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咨询电话: –
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二楼213室
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稻谷一批公开挂牌转让竞价规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挂牌竞价,是按约定的竞价期限和竞价轮次,对转让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挂牌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竞价人应全面、仔细地阅读挂牌竞价转让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规则,并到实地查看转让标的情况,竞价人报名参与挂牌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转让标的和本规则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四、竞价人可以自行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
五、本次挂牌竞价转让标的为:稻谷一批,品种为嘉丰优3号,估价报告载明数量约19吨,整体转让不过磅,起挂价52440元,竞买保证金10000元。
特别约定:
1、受让人应为社会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标的按现状转让,估价报告所载数量仅供参考,以现场实物为准,敬请意向受让人在竞价前实地勘察,交付时实际数量无论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格。。
3、标的移交时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运输、清场等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4、受让人须在竞价成功后即2023年6月2日前向出让人交清成交价款。
5、本次转让标的受让人须在竞价成功后即2023年6月8日前提货、清场完毕。
6、提货完毕后,出让人向受让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经公开征集,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无竞买人报名及提交有效报价的,则取消转让标的竞价活动,该转让项目终结;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报名和有效报价的,按竞买人有效报价单的报价成交;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竞买人于2023年5月31日10时整,通过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竞价。网络竞价时间结束后,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为受让人,最终报价以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衢州)》等要求,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七、网络竞价程序时自由竞价时间6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300秒,增价幅度为1000元及1000元的整倍数。
八、交易手续费:竞买成交后,由受让人按成交总价的5%向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手续费,如若受让人违约的,交易手续费不予退还。
九、报名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未成交的在竞价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的转为提货保证金,在受让人交清成交价款并按期提货、清场完毕后,如无违反本规则及损害出让人利益行为的,经出让人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扣除交易手续费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十、竞买成交后,受让人所有款项交清后,由出让人负责将标的按现状移交给受让人。
十一、转让标的移交地在标的所在地。标的移交后,提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
十二、网络竞价确定成交后,受让人应在成交次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安全承诺书》(样本附后),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交清成交价款。如受让人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安全承诺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安全承诺书》后未按规定交清成交价款的,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人不得再次参与同一项目的竞价,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三、本规则由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及产权人负责解释。
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安全承诺书(样本)
本单位(人) 于2023年5月31日,在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价会上成功竞得堆放于柯城区沟溪乡五十都村仓库的稻谷一批。为明确责任,安全顺利清运该批稻谷,现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人(受让人)承诺该批稻谷在装卸、搬运、运输及后续经营、使用等过程中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二、承诺人(受让人)承诺参与现场提货人员都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承诺人承诺所有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都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三、承诺人(受让人)承诺对现场提货人员采取相应的劳保用品保障及防护措施。
四、承诺人(受让人)承诺在提货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诺人完全承担。
五、承诺人(受让人)承诺如因违规行为造成出让人或第三方损失的,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提货保证金不足赔偿的,相关权利人有权向承诺人另行追偿。
六、竞买成功的受让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提货保证金,承诺人(受让人)承诺于2023年 月 日前提货、清场完毕,未按规定时间提货完毕的,每逾期一天,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十天以上的,出让人有权自行进入标的所在地并腾空,对受让人仍存放在标的所在地内的任何物品出让人有权作为废弃物处置。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