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一批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衢州市诗画风光带启动区农业种植园水稻一批,堆放在衢江区伟英家庭农场,已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现进行公开挂牌竞价转让,具体如下:
水稻一批,含浙优18号、秀水134号及旱优73号三个品种,总重量约111.22吨,以实际过磅为准,起挂价 2400元∕吨,竞买保证金50000元。
特别约定:
1、受让人应为社会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本次挂牌竞价成交价为每吨单价,成交价乘以过磅实际重量即为成交总价(个位四舍五入取整)。
3、标的移交时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过磅、运输、清场等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4、受让人须在竞价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即2022年4月29日前)向出让人预交成交总价款(以111.22吨计算)。
5、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实际重量以出让人指定称重点过磅称重为准。若实际过磅重量超出预估重量111.22吨时,受让人须将超出部分成交价款补缴后方可提货;实际过磅重量不足预估重量的,在受让人提货、清场完毕后退还多交部分成交价款。
6、本次转让标的受让人须在 2022年5月10日前清运完毕。
7、提货完毕后,出让人按实际重量向受让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意向受让人持有效证件(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公章到本公司(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二楼213)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账 号: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22年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或未提出看标的的,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报名、挂牌截止时间及竞价会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17时整报名、挂牌截止,2022年4月26日9时30分在衢州市府东街208号四楼会议室举行现场竞价会。本次挂牌转让现场竞价环节的增价幅度由竞价主持人现场掌握并当场宣布。
咨询电话: –
注: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自觉佩戴口罩,每位竞买人只准一人入场,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参与竞价人员应当领取衢州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现场竞价活动,可书面委托符合条件人员参与竞价。
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
水稻一批公开挂牌转让竞价规则
一、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和《浙江省产权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挂牌竞价,是按约定的竞价期限和竞价轮次,对转让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挂牌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竞价人应全面、仔细地阅读挂牌竞价转让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规则,并到实地查看转让标的情况,竞价人报名参与挂牌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转让标的和本规则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四、竞价人可以自行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
五、本次挂牌竞价转让标的为:水稻一批,含浙优18号、秀水134号及旱优73号三个品种,总重量约111.22吨,以实际过磅为准,起挂价 2400元∕吨,竞买保证金50000元。
特别约定:
1、受让人应为社会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本次挂牌竞价成交价为每吨单价,成交价乘以过磅实际重量即为成交总价(个位四舍五入取整)。
3、标的移交时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过磅、运输、清场等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4、受让人须在竞价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即2022年4月29日前)向出让人预交成交总价款(以111.22吨计算)。
5、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实际重量以出让人指定称重点过磅称重为准。若实际过磅重量超出预估重量111.22吨时,受让人须将超出部分成交价款补缴后方可提货;实际过磅重量不足预估重量的,在受让人提货、清场完毕后退还多交部分成交价款。
6、本次转让标的受让人须在 2022年5月10日前清运完毕。
7、提货完毕后,出让人按实际重量向受让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现场竞价环节的增价幅度由竞价主持人现场掌握并当场宣布。
七、报名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未成交的在竞价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的转为提货保证金,在受让人交清成交价款并按期提货、清场完毕后,如无违反本规则及损害出让人利益行为的,经出让人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扣除交易手续费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八、交易手续费:挂牌竞价成交后,受让人按成交总价的4%向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直接从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取。
九、受让人交清成交价款后,出让人将标的按现状移交给受让人,标的移交地在标的物存放地。标的移交后,受让人提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人完全承担。受让人未按规定时间提货完毕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十天以上的,出让人有权自行进入标的所在地并腾空,对受让人仍存放在标的所在地内的任何物品出让人有权作为废弃物处置。
十、意向竞价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报名人不能参与竞价会:1、意向竞价人未在报名表上签名或盖章的;2、报名表填写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的;3、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超过挂牌截止时间的;4、未报名、未缴足保证金的;5、其它按规定应属无效的。
十一、挂牌竞价依据以下程序进行:1、将挂牌转让标的、起挂价、报名要求等内容在交易市场及相关媒体公告。2、意向竞价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保证金。3、所有意向竞价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根据转让标的起挂价以竞价报价单的形式提出自己认可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挂价)书面提交给挂牌工作人员。4、意向竞价人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前提交的报价应当等于或高于转让标的起挂价。如果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前,意向竞价人未提交有效(书面)报价的,则取消该转让标的竞价会。5、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意向竞价人报名和报价的,按意向竞价人有效报价单的报价成交。6、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价人有效报价的,意向竞价人于2022年4月26日9时30分开始在衢州市衢州市府东街208号四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竞价。竞价时,意向竞价人每次应价都须高举号牌,以明确表示应价,需要跳价的应高举号牌并口头明确报价。每次举牌应价或举牌报价的,一经应(报)价不得撤回。当主持人三次报价过程中有继续应(报)价意向的必须应(报)价,当主持人三次报价结束后无人再应价的就表示成交,具体规则以竞价主持人现场说明为准。7、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价笔录》、《安全承诺书》;8、《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成交结果在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十二、意向竞价人每轮回的应价都需要严肃、慎重地考虑,报出自己所认可的应从数额,意向竞价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损失费。
十三、现场竞价确定成交后,竞价受让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预交成交总价款。如竞价受让人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未按规定预交成交总价款金的,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受让人不得再次参与同一项目的竞价,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四、本规则由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人负责解释。
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