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让土地办理时需要携带产权证、分割转让凭证、双方身份证,当场即可办理。二手房的出让,需缴纳个税、增值税附加税、土地出让金、交易费和登记费。具体收费情况如下:个税(卖方):全额1%或差额20%,满五唯一免征;增值税附加税(卖方):全额5.6%,满二免征收;土地出让金(买方):评估价×1%,出让土地免征;交易费(买卖双方各一半):4元/平;登记费(买方):80元/件;
2、若是划拨土地,则需要原房主到场,先将土地证到原房主名下,再更名到买家名下。划拨土地更名需要缴纳一定的出让金,事先需将要件上交给评估部门进行评估,费用标准由土地评估部门确定。
(1)契税: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2)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您的房屋为05年的房屋,满足慢两年的条件,可以享受此项减免;
(3)个人所得税(卖方):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交易差价的20%收取;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