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网友留言询问小编,说自己的房子是70年产权的,那70年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70年的产权到期了是要交钱吗?为此小编从网上收集到了一些资料,希望能解决各位的疑惑。
一
宅地到期后如何续期?答案马上揭晓
千呼万唤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终于面世了。
在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物权编(草案)中,让我们眼前一亮的是,草案专门规定了居住权,并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
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以前因为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没有规定如何处理,社会上针对该问题的讨论很多,现在通过法律规定的形式明确表明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
这则消息,虽然不代表民法典的最终立法结果,但宅地到期后的续期制度安排思路,基本呈现。
目前,普遍舆论对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的做法分析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第二种,国家收回土地,进行人员安置
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第三种,国家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赔偿
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经济补偿。
在调查中,第一种方法得到了较多的认可。但也有市民指出,目前市面上能居住40年的房子已经很少了,更不用说70年。70年的房子不是已经成为文物就是早被拆迁了。
但是,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
二
“五年内不可能出台”的房产税可能来得更快
目前,关于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由于法律条文由于缺乏细则,如何“自动续期”存在不确定性。
当然,该分析仅供参考,届时到底如何,还需拭目以待。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也意味着具备了征收房产税的基础。
过去我们觉得“五年内不可能出台”的房产税,可能来的要比我们想象中更快。
近日,在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同时供给侧要进一步发力,包括加快推进房地产税这种相关的政策举措的推进……促进长效机制的建设,更好地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
业内人士认为,国家统计局发言人以前很少直接提及房产税,这次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房地产税,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信号,很可能说明房产税推出工作已经陆续就位。
三
只要房子不塌,就一直是产权人的
一般而言,购房者容易混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两个问题。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
最后,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这些概念,有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房产未来命运。
综上所述,房子居住70年后,是你的还是你的,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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