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不少小区都是架空层,也就是从二楼开始主人,也不知道是开发商良心发现知道南方一楼潮气重,还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有合肥居民反应说,当然是谋取更大的利益,这些架空层都是算在公摊面积里的。真是这样吗?
很多人都认为架空层其实就与入户大厅一样,算入公摊面积内是必然的结果。但事实上并不是,架空层是一楼无住户,周围都是敞开或是绿化空间;而入户大厅虽然一楼也不设住户,但周围是封闭的,多会以美化存在。
而当下的架空层多分为两种形式,即半地下室和地上的,其中半地下室形式的不算公摊,而地上的则依据架空的高度分情况而定。
架空层高小于2.2米,不算建筑面积,自然也不会算入公摊;若层高在2.2至3米间,也不算公摊;最后是层高在3米以上,在四周无护栏的情况下不算建筑面积,但它的楼梯、电梯井等要算建筑面积。
至于这归属权的问题,当层高不足2.2时,则归属于全体业主;当高于2.2时,若购买时被公摊了,自然也就是属于全体业主;反之,则有独立产权,开放商可以买也可以增,都是根据购买合同来。
回到最终的问题:架空层算在公摊面积里吗?
这其实只需满足两个条件,即这面积是经过规划批准的,需要算容积率与建筑面积;这是为楼上的业主提供的服务区,满足这两点,基本上可判断会算进公摊里,所以合同要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