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措施》提出,根据创投机构实际在深投资额分档次进行奖励,将对创投机构单笔最高奖励从15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确保扶持政策在全国具有相对领先优势。本文自南方都市报APP • 湾财社,作者程洋,编辑李斌。
4月7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举措》),从6个方面提出了17条措施,包括发展目标、优化市场准入、治理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发展、推动募投管退联动发展、完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
《若干举措》提出,要促进创业投资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持续加大对深圳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大产业集群)、八大未来产业等关键领域的投资力度,不断完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推动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和资本要素融合,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和创新资本形成中心。
这是深圳再次大力推动创投行业的发展,为了鼓励创投机构在深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根据创投机构实际在深投资额分档次进行奖励,将对创投机构单笔最高奖励从15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确保扶持政策在全国具有相对领先优势。
深创投创新投资研究院认为,《若干举措》的出台,对深圳市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从源头上规范创投行业发展,从商事登记规范、好人举手平台、信用机制建设等方面健全行业治理;
二是增量吸引和存量扶持并重;
三是在投早投小投科技的奖励对投资机构一视同仁,重视行为本身而非机构大小;
四是破解募资难题,注重引入长线资金,如支持发展市场化母基金、引入社保基金、养老金等;
五是畅通退出渠道,例如支持头部创投机构上市、探索份额转让试点、大力发展S基金与可变资本公司等。
源头上规范创投行业发展
新政覆盖“募投管退”全流程
风投创投是实现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与创业企业有效结合的投融资方式,是推动科技创新转化的“助推器”和创新发展的“加速器”。
一直以来,深圳都十分重视创投行业的发展。早在2003年,深圳利用特区立法权在全国率先立法,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并在2010年、2014年、2017年先后出台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试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等专项政策,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创投产业发展。
此次,深圳出台《若干举措》,其政策体系全,覆盖创投产业“募投管退”全流程。在资金募集方面,支持保险资金、家族财富公司等发起设立母基金,发展项目制专项子基金;争取国家级母基金落地深圳;探索社保基金、年金等长线资金开展权益类投资试点等。
在退出渠道方面,首创提出探索头部创投企业上市制度安排,推进PE/VC份额转让试点、发展S基金及可变资本等行业最关键的改革措施。
在行业治理方面,规范私募股权、私募证券商事登记注册,开发建设私募投资信息化服务平台(简称“好人举手平台”),建立全流程分级分类“名单制”管理体系,提升私募基金注册及备案效率,优化市场准入机制。
在投资聚集方面,除财政奖励外,进一步强化市区“一盘棋”统筹协调、整体规划,在福田、南山、前海、光明等地规划打造特色创投街区、基金小镇和重点楼宇。
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新建表示,此次《若干措施》将对深圳创投业发展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资本要素资源精准聚焦新经济、新产业。同时,聚焦当前行业“募投管退”的关键环节,在资金募集、退出渠道、行业治理方面、投资聚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明确重点领域和改革方向,打出改革“组合拳”,使深圳成为国内创投发展“沃土”。
时代伯乐执行事务合伙人周涛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若干措施》中对募投管退的全流程覆盖,抓住了目前行业发展中遇到的痛点。比如针对募资难的问题,《若干措施》中提出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母基金,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并购重组等创新募资手段;针对股权投资基金流动性相对不足且近年来众多基金期限临近届满,如何成功退出是行业面临的急切难点之一,《若干措施》中提出支持S基金及可变资本等行业的发展十分具有前瞻性。另外“好人举手”平台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和优胜劣汰,提高优质机构的效率。
业内声音:
应当尽快争取促成国家级天使母基金
和大湾区天使母基金的设立
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措施》第五条明确提出“引导风投创投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持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本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力度,对投资本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机构进行奖励。
李新建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深圳市原有政策门槛较高,中小型创业投资企业难以获得市政府奖励或扶持,此次《若干措施》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创新企业的创投机构,单笔最高奖100万元,一家最高奖500万元,激发了天使投资的积极性。“此举对母基金未来工作开展具有较好的支持作用,有助于社会资本关注和投入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为母基金引导天使投资创造了更多的机会。”
此外,李新建表示,为进一步引导资金投早投小投科技,应当尽快争取促成国家级天使母基金和大湾区天使母基金的设立。而在此次的《若干举措》中亦有提及“争取国家级母基金落地深圳”。
投资方向:
业内人士认为母基金投资重点
可以围绕重点产业链方向
时代伯乐执行事务合伙人周涛表示,以此为方向,母基金投资重点可以围绕重点产业链方向进行布局投资,更加侧重于投向以原创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初创型企业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子基金,进一步发挥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功能和作用,实现产业与资本的良性联动。
激发活力:
深圳将成为天使投资人投资兴业的宝地,
有助于加强深港、大湾区合作
为了激发天使投资活力,《若干举措》还提出,培育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基金、天使+孵化等各类市场主体。研究天使投资划型标准,探索对天使投资人建立差异化监管措施。支持公益性天使投资协会等自律组织发展,对举办的重大论坛活动、调研课题等给予支持。鼓励各区(新区)根据实际情况发起设立、参与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及创投引导基金,探索建立风险分担及让利机制。
周涛认为,《若干措施》惠及头部机构、天使投资人、新设机构等各类主体,奖励制度灵活机动,辐射范围广而精。同时从培育各类主体、探索天使投资分类及差异化监管等多方面着力培育天使投资生态环境,又有完整的募投管退政策体系保驾护航,深圳将成为天使投资人投资兴业的宝地,发展壮大的沃土。
李新建向南都湾财社记者分析指出,《若干措施》)将对深圳天使投资发展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一是吸引优秀天使投资机构在深聚集;二是培育天使投资生态服务体系;三是培育天使投资个人群体。《若干措施》聚焦培育天使投资个人群体,我们在金融局主管下成立天使投资协会,将发挥天使投资人公益情怀投资作用,使深圳成为国内天使投资“沃土”。
李新建还认为,《若干措施》的发布,也有助于加强深港、大湾区合作,借助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先行先试契机,扩大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深化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试点,推进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试点,引导大湾区天使投资、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深圳金融创新开放的优势。
发展趋势:
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和创新资本形成中心
深圳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金融中心,资金资本密集、金融创新活跃、研发能力突出、产业基础雄厚,初步形成了“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构建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资深度融合”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
就创投行业而言,深圳起步早、发展快,是国内的“创投重镇”。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深圳辖区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4308家,管理基金数量1.98万只,均位居全国第二,管理基金规模2.27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北京、上海。
在深圳的创投发展历程中,相继成立了全国千亿级规模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百亿级规模的天使母基金,以及国内第二家“出海”投资的人民币投贷基金等。也涌现出深创投、东方富海、达晨创投、松禾资本等一大批具有国内影响力、充分代表深圳本土品牌的风投创投企业。
在“双区”建设的背景下,此次《若干措施》也提出对于深圳市重点引进、服务“双区”战略发展的重大产业基金、重点优质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政府各部门与风投创投企业、创新项目的对接服务。
在李新建看来,《若干措施》发布将进一步促进天使投资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促进深圳天使投资支持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的发展,引导天使投资秉承价值投资理念,鼓励长期投资和增值赋能,在“双区”建设中充分发挥天使投资科技创新转化“助推器”的作用。
周涛也表示,深圳出台专门的政策举措扶持风投创投的高质量发展,将吸引和培育大量国内外知名风投创投机构汇聚深圳,对于将深圳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和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有助于撬动及引领全球资本加大对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投资力度,有助于让全球资本要素更多地汇聚于深圳,从而促进创业投资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为深圳经济和科技的再度腾飞注入活力,对促进“双区”建设奉献金融力量。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各相关单位,推动落实《若干措施》及配套任务清单,进一步优化本市创业投资发展环境,集聚全球顶级创新资本要素资源,赋能全市科创企业发展,助力深圳打造全球创新资本中心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