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经说过:“每一个在你生命中出现的人都是有原因的,绝非偶然,他一定会教会你一些事!”开始对这句话不置可否,时间长了,觉得这句话说得太对了,出现在自己生命中的人,不会平白无故出现的,都是带着使命来的,他的任务完成了,他就会退场了!
第一眼见到这个邻居的时候,强烈的第六感觉得这个邻居不是好人,尽管他笑眯眯的,说的话也很好听,但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他不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想着反正也只是邻居,好相处就多相处,不好相处就少相处,不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的。没想到自己把事情想简单了,这种人一旦粘上就像狗皮膏药一样,想甩都甩不掉……
内心非常感慨:人与人之间真的是有磁场的,当你第一眼看去就极其不舒服的人,这个人日后肯定与你不是一路人,这种第一眼的感觉不是以貌取人,而是第六感。不管时间有多长,哪怕过了一年、十年,你第一眼看着不舒服的人看到最后只会越来越讨厌,包括听到他的声音看到他的人都会非常的烦躁,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哪怕他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单纯在站在那里,你都会觉得他挡住了你的阳光,挡住了你的去路,他碍着你了!
事实证明这种第六感是对的,开始的时候只是单纯的觉得不舒服,成为邻居后,有时会偶尔打打招呼,没有利益上的冲突也没有什么。当有一天,因为有利益牵扯后,那种第一眼就看着不舒服的人就露出了他本来的面目,说的话非常难听。
由于住的这栋楼是小产权房子,宅基地是一楼房主的,一楼房产建了两层楼房之后欠了不少外债,恰好有人来商量在二楼上面开发建房子卖的事情,房主为了钱,签了协议,开发商在二楼上面建了五层,一共是七层楼梯房。证件办出来时是一楼房产一个人的名字,不能买卖,后来开发商出了钱,又找了关系,办出来了土地证和房产证,那时候的政策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分开的,哪知土地让是划拨的性质,房产证就不能分证。
开发商开始要房产出土地出让金的钱,说土地证对于他们开发商来说没有用,他们只需要应以产证,可是房产证去分证就要查土地证的性质,只能是出让的性质才能分房产证。房主表示他们只是协助办证,找人出钱应该是开发商的事,而且房产只得升层的费用,没有出钱办证的协议。开发商为了把房子卖出去,咬咬牙交了土地出让金,也让房产去行政服务大厅签了几十张协议,等于是房主已经把十套房卖房协议签完了,也表明房主与开发商的程序已走完。
卖房协议签完后,开发商就叫楼上十套住户去行政大厅办房产证,但要把土地出让金的钱分摊到他们每家每户头上,楼上的住户大部分不愿意出钱,拖着不肯去,只有两三家去办理了房产证。由于前几年建 房子的两个开发商,一个死亡,一个跑路,楼上的邻居好像刚梦醒似的,竟然找死去的开发商的儿子要房产证,开发商的儿子又来找房主,房主告知他们字已经签完了,协议在行政大厅签的,不在自己手上,叫他们自己想办法。
开发商的儿子去行政大厅没找到任何资料,在家里也没有翻到任何东西,又来找房主,要房主再去签字一次,房主肯定不干了,在行政大厅签字、按手印是有法律效力的,明明已经签过字了,为什么还要签一次?万一之前签的字被有心之人拿来打官司,房主吃不了兜着走!他们找房主找了好几次,见房产不答应再次签字,说话的语气就不好听了,开发商的儿子扬言,如果楼上住户起诉他,跟他打官司,他就起诉房主。
不知道开发商的儿子是怎么想的,而且他自己现在也做这样的生意,对法律条文自然是比房主还要懂的,为什么还要逼房主做这样的事情?开发商儿子扬言威胁后又打来了几个电话,房主还拒绝,开发商的儿子最后扬言要把所有的错都归咎于房产身上,让房产楼上所有的住户来找房主扯皮。
房主楼上的住户平均都六十岁了,孩子跟房主差不多大,也有好几家在外面做生意的,竟然像三岁小孩一样,听信开发商儿子的话,他们拉了一个小群,派出两个代表(这两个代表就有房产第一次看着就特别不舒服的邻居)来找房产交涉,话里话外就是要房产再去行政大厅签字。
开始的时候就是哄骗,见哄骗行不通后就威逼利诱,一会说给一万元块钱去帮他一个不该帮的忙,一会又说不去帮忙的话,他就会联合所有邻居来找这一家人的麻烦,让这家人在这栋楼里住不下去,除非这家人的房子不想要了,不想要也要让他既租不出去,也卖不出去。
真的是第一次人无耻起来的可怕样子,真的比猪狗都不如!明明是他们自己犯的错,小产权的房子不抓住政策松,开发商找到关系的时候赶紧去办,拖到现在办不出来了,就来找房产的麻烦。
自己不为自己的无知买单,却想别人替他买单,别人不愿意帮忙还出言威胁,他也不想想,别人都是傻子吗?地球是因为他一个人而转动的吗?房主越想越生气的时候,巴不得这个人立刻在自己眼前消失,去外地一辈子不回来也好,出意外去另一个世界也好,后来想想:这种想法是不是有点过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