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共有产权房 上海又出共有产权房新政?这些人可以申请了!

早在2018的下半年,上海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

“今年三季度开始,在上海全市16个区的非沪籍居民,也能申请上海共有产权房了!”

上海市房管局局长胡广杰在做客2019“民生访谈”时介绍。

听起来似乎是很振奋人心的国家福利?

但其实,共有产权房在上海已经不是新鲜事了。

早在2018的下半年,上海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

当时最核心的点无非就是,非上海户籍可以购买上海的共有产权房了。

不过,在今天的文章开始之前,首先来科普一个概念: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 ,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

只能拥有房屋的部分产权,但是价格低。

那么,什么叫地方政府部分土地出让收益?这个房子到底是不是属于我的呢?

在买房的初期 ,这个房子的费用由购房人与政府、住房协会或其它社会非盈利机构按出资份额共同享有产权。

买房之后 ,随着收入的提高、财富的积累,购房人可逐步增购产权,直至最终完全占有产权。

其实这个定义和界限本来听上去就很模糊。

财富积累到什么程度才能增购产权?最终产权的所有人界限在哪里?

我并没有找到很清晰的答案。但对于申请条件,文件中给出了清晰的描述。

沪籍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5.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申请人的年龄、婚姻状况和户口等年限以2019年3月31日为截至时点前溯计算。

非沪籍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2.在本市无住房,在提出申请前五年内,不得在本市有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3.结婚满一年。

4.在现工作单位工作连续满一年且工作单位在提出申请所在地注册连续满一年。

5.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6.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很多人也许看完这很长一段文字并没有什么概念,这条政策有多鸡肋呢?

今天就通过一位朋友的实地描述感受一下。

先介绍下故事背景吧。

前提条件:出生在三四线城市、小镇,本人985本科加211研究生毕业,毕业后打分数落户的,公共户。现在在魔都从事普通文职工作,勉强温饱。

提前结论:社会逼年轻人佛系,知识和奋斗可以改变命运,但是改变幅度与机遇、时代环境因素密切相关。

过程:

上海 共有产权房 上海又出共有产权房新政?这些人可以申请了!

·申请公租房

2005年。家境一般。在大城市找工作的艰辛我就不论述了。前后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怕人误解,所以解释一下。

刚毕业的时候就申请过公租房,一切符合申请条件,但是了解房源的时候吓了一大跳,不是嘉定白银路就是浦东三林、周浦。看完上海市地图后以及公租房的“略低于市场价”后,我放弃了。

当时工作地点与公租房地点通勤往返 约3~4小时,公租房(单身、合租、二室一厅或三室一厅的其中一个卧室)价格1200左右,姑且算是真的略低于市场价了。

工作地点周围同等条件(单身、合租、二室一厅或三室一厅的其中一个卧室)的房租1500-1800。

在算过距离和价格后,我放弃申请了。

·工作地点

缺点:贵300以上

优点:上班近,无忧无虑加班,或者稍微有点自己下班生活。

·公租房

缺点:通勤3~4个小时

优点:便宜300元左右。

·申请共有产权房

了解到2018年11月20日终于公布了公开受理申请的消息,很开心,作为没有资产的大龄普通家庭青年也许终于可以先借国家一半房钱提前住上一个一居室小房子,以后慢慢还贷,给国家打工也心甘情愿。

万万没想到,我太天真了。

因为要申请,所以通读了申请条件以及与当地受理机构咨询沟通后,我发现:

1.因为要看工资卡明细,收入相加,还要加上 奖金和 年终奖,总额已经超过了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是工资卡收入一年加起来不超过7.2万,或者公司证明月收入在6000以下。

2.没有房子也是条件之一。

3.因为我了解到换地方住还得再满两年才符合条件,所以不能移居不能换地方租房两年(这里指户口所在地而不是实际居住地,但是派出所现在要求户口必须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否则不开具户籍证明,现在是户口卡)。

申请门槛定的太高了。

要是按照刚毕业的工资我是符合条件的,但是去年、前年申请的话,又不符合户口要满三年的条件。所以它的门槛就是把刚毕业的剔除掉了。

除非是上海人或者刚毕业落户之后,然后不工作,或者做三、四千的工作,有可能符合。

上海都有年终奖的,一般都是工资的两倍以上吧。或者上海本地人老年人,退休了,工资低,收入低,可能符合申请条件。

所以我觉得是申请门槛的问题。

因为要满足不能超过7.2万收入的工作,在上海也不好找吧……有的快递员、房产中介一个月收入也不止6000吧。

所以,综上,满足上述条件,我只能领失业救济金活几年,好吃懒做,不要工作,才能符合条件。

不能移居不能换地方租房两年。租房的还要是一房东,还得拿房产证原件出来配合我作租赁备案。

结论、以上都走不通。

有些人要体面的活着很难。有时候不是一代人的努力可以达到的,深深的感觉无能为力。我不会怪我的父母,也没有资格。

人的出生和相貌不是自己选择的,如果我的爸妈能选择,一定给我最好的。现在没有喜欢的人,看不到未来,喜欢孩子,被迫丁克。

以上是我的真实经历。

看了不少北京电视台的第三调解室节目,总算明白保障房的目标群体是谁了。

的确就是这位朋友推测出来的本地土著干着一个月三四千工作,住着不换地方的人。

外地来打工的,一年挣十万左右的,商品房买不起,租房有压力的,根本不是政府的保障对象。

因为本地户籍真正的困难户都还没保障好啊。

蛋糕就这么大,本质是上海既得利益群体与新入群体保障的协调太难了。

最后,希望这次的新政能从实质出发,为刚需困难的首次购房者提供一些真正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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