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以前,小区经常会出现类似这样的事情,办房产证的时候业主平白多了面积,说是物业公摊面积。
以后,开发商拿物业管理用房忽悠业主的机会将大大减少。昨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出通知,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不得计入公摊面积,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用房只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同时,物业管理用房应为永久性建筑,并具有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临时性建筑及室内层高不足2.2米的房屋不得作为物业管理用房。
2、物业管理用房应当统一规划
物业房啥样?昨日的通知上还说,物业管理用房应当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对于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应当按照规划总建筑面积的标准先预留物业管理用房,开发建设完成后,按照最终确定的规划总建筑面积核定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的标准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小于两万平方米的,按照不低于8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
为了防止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用房建设上做手脚,郑州市房管局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销售手续前,需要向房管部门提交物业管理用房的坐落位置、建筑面积和测绘报告等资料,经审核后向相关部门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