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的是消防监督机制,公安部设消防局,各省设消防总队,地区或地级市设消防支队,这些机构主要从事灭火援救和防火监督工作,市是专门负责消防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新中国刚成立时,尚处于工业化初始阶段,城市化水平只有10.6%,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火灾总量和直接损失相应也比较低。20世纪50年代火灾直接损失平均每年约0.6亿元(以人民币计算,不包括因火灾而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现场施救、善后处理费用,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数据,也不包含森林、草原、军队和矿井地下火灾,以下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也相应增加:20世纪60年代年均值为1.4亿元;70年供年均值近2.4亿元;80年代年均值为3.2亿元。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社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社会财富和致灾因素大量增加,火灾损失也急剧上升;20世纪90年代火灾直接损失平均每年为10.6亿元;21世纪前5年间的年均火灾损失达15.5亿元,为20世纪80年代火灾损失的4.8倍。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50多年中,因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以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为最多,年代年均火灾死亡人数分别为4500人和4366人,其中1960年火灾死亡人数为10843人。经过各级政府、公安消防部门和全社会的努力,特别是1978年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推进了消防科技的研究和应用,80年代以后,火灾伤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
20世纪80年代前5年,火灾起数和损失相对平稳,每年火灾直接损失介于1.6亿元至2.4亿元之间;1985年到1996年间,虽然火灾起数增加不多,但火灾直接损失呈现总体上升趋势,1993年到1996年的火灾损失都在10亿元以上;1997年,由于中国火灾统计方法的改变,当年火灾总起数有较大幅度的增加;1997年以后,火灾起数持续攀高,每年火灾直接损失在14亿元至17亿元之间。从1980年到2004年的25年间,年均火灾死亡人数为2404人;受伤人数有较大起伏,最低为1984年的2690人,最高为1993年的5937人。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火灾特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火灾损失呈现上升趋势
1991年至2004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和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加了5.3倍、11.5倍和4.5倍;城市建成区面积增加116%;城市人口增加4499万人;能源消耗总量增加9.3×108吨;公路级路长度增加8.3×105公里;私人汽车量增加15.6倍。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较为严重的消防问题,13年间火灾起数和火灾损失分别增长4.6倍和2.2倍。图5为中国火灾损失随经济增长的变化情况。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水平以及火灾起数与损失都还较低,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火灾还有一个潜在的上升空间。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在1000至3000美元之间,通常是一个国家的社会结构变动剧烈,各种矛盾突出的时期。从2003年开始,中国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美元,正处于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也是安全事故易发期和群死群伤事故高发期。因此,深入研究和分析火灾随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规律,积极预防和控制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仍将是中国消防科技工作者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重要任务。
特大火灾呈波动下降趋势,群死群伤火灾问题突出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带来了显著变化,人员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超大规模与复杂建筑增多,大量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能源的采用,增加了致灾因素与火灾风险。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特大火灾增多,群死群伤火灾时有发生。1993年和1994年分别发生特大火灾124起和151起,因特大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5.4亿元和5.0亿元,火灾死亡人数为433人和855人,出现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群死群伤火灾的第一峰值,两年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以上群死群伤火灾31起,造成1218人死亡;1995年以后,特大火灾一度得到遏制,但在1997年出现第二个峰值,发生群死群伤火灾19次,死亡433人;2000年出现第三个峰值,发生了一次火灾死亡309人与死亡74人的特大火灾事故。通过提高防灭火工作科技水平,加大治理火灾隐患的力度,在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火灾形势基本稳定。2001年至2004年四年间特大火灾年均31起,死亡人数年均89人,直接经济损失年均1.5亿元,其中群死群伤火灾年均3.8起,火灾死亡年均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