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压实监管责任,做到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范围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及时发现处置环境污染问题,根据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有关网格化管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管理网格化工作要求,探索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模式,通过实施“划分网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工作力度,有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着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助力美丽中国的建设工作。
二、实施原则
按照“顶层统筹、属地管理、分级落实、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网格化划分原则,建立“各有所管、各尽其责、信息畅通、集约高效”的环境执法监管格局,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无缝衔接,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是生态环境执法的有效手段,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执法检查工作职责。
三、工作职责
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的要求,检查大气、水、土壤、重金属、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情况,确保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到位、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情况。巡查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农村面源污染防控和整治情况等。加大环境信访案件的办理力度,减少环境信访、重复信访案件数量。指导、督促街道、社区、乡镇生态环境职能机构落实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对环境违法问题组织查处。
四、网格划定及工作职能
(一)网格划定。根据市支队三定职责及职责分工,划定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网格,实现市级纵向业务牵头到底,区县横向区域覆盖到边的执法全网格化管理新模式。贵阳市生态环境执法网格总网格长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担任,划分为二个网格层级,每个层级按职责分工涉及到区域内和业务类,分级负责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工作职能
1、总网格长:全面监督、统筹调度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网格的运行,以及各级网格长、网格员职责的工作落实情况。
2、一级网格:由支队长任网格长,具体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副网格长为副支队长,按职责分工协助网格长具体负责分管的有关业务工作及科室工作,网格区域为联系的区县,并负责调度全市分管业务相关任务的处理处置。
按业务科室类别设对应业务类别网格,主网格员为各业务科室(直属大队)负责人,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分管的有关业务工作及科室工作,网格区域为全市,负责调度全市分管科室业务相关任务的处理处置。网格员为各业务科室人员,每一名网格员负责几个区县(或根据主网格员安排),负责跟踪、督促、办理本科室的业务,根据网格任务完成情况,抽查核实任务处理处置情况,对重点、难点、疑点任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调查。
3、二级网格:
网格长为各区县分局局长(或开发区大队长),负责统筹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副网格长为大队长,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计划,调度网格员完成辖区内各项执法监管目标任务。
每个区县根据辖区内的污染源分布、地理特征等情况,以乡镇级辖区为基本单位,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区域可为一个或多个乡镇(或街道),每个网格至少设置2名执法人员(1名主网格员、1名以上辅助网格员,原则上大队在编执法人员,包括在分局工作,但除在市局或其他单位的除外)均要划入网格作为网格员完成网格区域任务),网格员负责掌握网格区域内的污染源数量、类型、特点、污染物排放、排污许可证办理等基本信息、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及三同时落实情况、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隐患情况等。按职责严格依法规范开展网格区域内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核查负责网格区域内乡镇网格员(贵阳市生态环境网格设置的乡镇或村、居网格员)上报的冒黑烟、排污水、异味、违法建设项目等环境问题,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
五、工作流程
(一)下发任务
1、任务来源:任务来源包括领导交办、污染源检查、建设项目检查、饮用水源巡查、自动监控数据异常调查、年度执法检查任务清单等。
2、任务生成:根据检查任务要求,生成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完成时限、任务类别、所属网格等内容的检查任务。
3、任务派遣:根据任务所属的网格区域,将任务自动派发给对应的网格员,作为待办任务,并提示完成时限。同时,任务同步抄送给所涉及的一级、二级网格长及网格员,供督促调度,或联合处理。
4、任务办理:网格员在收到待办任务后,开展现场检查,填报检查记录表单,完成任务办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需整改问题的登记记录成问题列表,定期督促完成整改。涉及环境违法的按行政处罚程序案件办理。
5、结果上报:处理任务结果填写后提交上报,需管理处室进一步决策处理的,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对应和处室。
6、任务结束:按要求开展完成现场检查、填写上报完成检查记录表单后,任务结束。
7、任务考核:市支队定期对全市执法网格任务处理情况进行抽查(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检查),根据完成任务数、完成时限、完成质量、问题督促完成数等进行考核。
(二)乡镇网格员上报核查任务
乡镇网格员为贵阳市生态环境网格设置的乡镇或村、居网格员,具体任务流程如下:
1、任务生成: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冒黑烟、排污水、异味、违法建设项目等环境问题,通过贵阳市生态环境“一张网”系统(暂定)上报现场照片、视频、问题描述、问题地点、经纬度等信息,生成网格任务。
2、任务接收:任务生成后推送至移动执法系统中,作为所属的网格执法人员的待办任务。
3、任务办理:执法网格员根据任务记录信息进行判断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按下发任务的处理流程办理任务。
4、结果反馈:执法网格员处理完成任务,将处理结果填报并反馈至“一张网”(暂定)系统中,推送给任务上报的乡镇网格员。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实施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网格化管理是探索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模式的一种方式,通过区域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监管的责任,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二)扎实推进,精心部署。全市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精心部署推进网格化工作,科学划分网格区域,确保网格真正能划得出、运行畅,真正达到有效推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三)严格考核,强化问责。在网格化执行过程中,严格考核问责机制,对网格任务不处理、处理不及时、处理超期、处理质量不高,敷衍应对,未认真履职尽责的将进行通报,并视情况进一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