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人社局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XX]4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大金委办发[20XX]23号)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帮扶大学生实现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扶助对象
金州新区大学生创业见习亭(以下简称创业亭)扶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为已进行未就业登记的金州新区户籍择业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
(二)若创业亭尚有空余可适当将人选扩至毕业五年内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表现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处分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扶助方式
(一)政府出资建设33个创业亭,分布在城区内六大街道不占绿地、不影响交通、不扰民的区位优势好的商业网点区域,无偿提供给大学生用于创业见习,除缴纳相关税费外,经营所得收益归使用者。
(二)创业亭使用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自由选择创业项目运营。
(三)进亭开展创业人员应自觉接受指定管理公司的创业培训和日常管理服务。
三、申领程序
(一)提交使用申请
需要创业亭扶助的大学生可向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提出使用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毕业证;
2、本人身份证;
3、家庭户口簿;
4、经营计划书。
(二)资格审核认定
1、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金州新区大学生创业见习亭使用申请审批表》并出具资格推荐意见。
2、由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书。
3、申请人持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介绍信到大连家和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领取创业亭使用钥匙。
四、使用要求与管理
(一)创业亭供大学生周转使用,大学生在进亭前需到工商部门进行工商注册。注册个体工商户使用期限一年,注册为独立法人企业可使用两年,期满后如需延期使用,需重新申请。如经营状况极佳,并带动金州新区户籍毕业生就业,可以延期一年。
(二)创业亭仅限申请人本人按规定使用,不得转租给他人使用。对于不按规定使用创业亭的申请人将取消其使用权,并追记不良记录,不再作为就业创业扶持、扶助对象。
(三)创业亭使用者在使用期间要爱护创业亭,保持其完好。使用期满后,使用者应自觉腾空创业亭,恢复到使用前状态。
(四)建立个人资信档案。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要对申请人建立个人资信档案,完整的保存申请人资料,便于结束时做出信用评价。
(五)创业亭使用者拿到钥匙后,需在一周内入亭经营,无故连续一周不经营者,将取消其创业亭使用权。
(六)创业亭大学生如需雇佣人员,需先到家和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备案,注明雇佣岗位和人数、雇佣后提供给雇佣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到金州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办理用工备案,否则一律视为转租。
五、其他事项
(一)本管理办法由金州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二:大学生创业项目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XX]6号)文件精神和《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计划》要求,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南京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培养创新型人才是“人才强国”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要内容,是教育部、科技部《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计划》的重要内容,也是我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创新型人才不仅要具有从事专业知识学习、研究的创新思维和能力,也应当具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意识和潜能。创新训练就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且有效的手段。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伴随着社会转型、经济结构调整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大学生就业难将是一个持续性的社会问题,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创业,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将创业作为自己的职业选择。为了鼓励创业,近年以来特别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团中央、省政府、教育厅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促进大学生创业,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提出了要求。大学生具有文化知识方面的优势,是我国自主创业者的主体,但传统教育机制下很难培养帮助大学生获得基本的创业知识。创业训练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教育观念,不仅蕴含了素质教育的意义,而且能够有效促进教育创新和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对于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培育创业意识、增加强创业能力具有重要价值。对大学生的创业训练正是从实际出发,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采取针对性、适应性的教育措施,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育创业意识、树立创业信心、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管理的能力,对于提高大学生乃至全社会的创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优”三创精神,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构筑“教育、实训、指导、服务”的创业教育工作体系,加大创新创业教育软硬件方面的投入,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氛围,全面开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三、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目标是:以我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为依托,充分发挥“研究院”所建设的综合服务基地、创业园区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教育思想观念转变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开展“三创”教育,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基本原则是:
(一)兴趣驱动
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以兴趣驱动,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项目。
(二)自主实践
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方案、自主管理项目、自主完成项目。
(三)重在过程
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和增强学生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主要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学生。申请者必须学业成绩优秀、善于独立思考、实践动手能力较强、对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等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每个团队一般由3名学生组成。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
每年上半年开放申请一次,经过个人申请、高级职称教师推荐、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后予以立项资助。
(二)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方法选择、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评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评审工作由教务处组织有关学科专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家,按照有关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必要时应组织现场答辩。
评审论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立项,由教务处负责登记备案,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基地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并对项目实行跟踪管理。
(四)项目实施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审批立项通知发布后,项目主持人需认真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依托校内各实验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综合示范基地、特色产业基地和分布式服务站、创业园区等平台条件,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有效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五)中期检查
项目研究时间过半,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南京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学校将组织中期检查,并提出实验与研究改进建议。
(六)结题验收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南京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并附上研究记录等相关材料和研究成果、实物等,由“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导委员会成员对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七)项目变更
在研究过程中,涉及变更研究内容、项目成员、调整结题时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报学校批准。
五、组织领导
(一)南京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人事处、计财处、后勤集团等单位的负责人共同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管理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南京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导委员会
指导委员会由有关校领导和各类学科专家组成。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实施方案提出论证意见;参与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督促和帮助学校开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和企业管理类课程;提出其他咨询性意见和建议。
(三)各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
具体负责本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组织实施。
篇三:大学生创业项目方案
一、培训对象
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大学生。
二、培训目的
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使大学生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对一些有潜力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指导和技术扶持,助其走上成功创业的道路。(范文网)
三、师资力量
聘请国内外知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创业有资深研究和实战经验的专业人士、职业讲师、资深培训师、成功的创业者。
四、教学方式
通过体验式、实践式、互动式等教学方式激发学员学习兴趣,启发学员深入思考和操作实践。
●案例教学:通过真实案例的讲解与分析,启发学员思考,提高学员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
●实践教学:通过角色扮演、创业实践等情景训练,让学员获得更真实的创业体验。
●互动教学:通过小组讨论、互相点评等方式,提高学员积极性与主动性,更加具有创造性地参与教学环节。
四、课程设置
创业能力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五门课程:战略定位、商业模式、资源整合、销售技巧和创业实践,同时还设有课程总结、课程体验、座谈和参观等活动,总计40小时。
课程名称
课程内容
学时
体验课程
学员可以免费试听,体验案例教学、互动教学等教学方式,了解课程内容和授课形式。
2战略定位
学习如何通过调查分析找到市场需求,如何选定客户,如何通过选择合适的产品与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7.5商业模式
根据选定的客户、产品或服务,学习如何建立可以持续运营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
7.5资源整合
学习如何通过沟通与合作的方式整合内部与外部的资源,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7.5销售技巧
学习广告、营销等知识和技能,让产品与服务快速获得客户关注并认可,让企业获得较强的销售能力。
7.5实战演练
通过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团队PK等方式让学员在应用中更好地掌握知识技能。
4活动
通过讲座、座谈等活动,让成功的创业者与学员分享经验,学员可以体验更多的真实经历。
2参观
参观考察企业,了解技术发展趋势,学习企业运作流程,感受企业真实氛围。
2六、考核标准
根据学员出勤(30分)、课堂参与(10分)、作业完成情况(10分)、商业计划书(30分)和实践活动表现(20分)确定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可获得《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培训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可免费重修直至合格为止。
七、学员收益
●向国内外知名企业精英人士学习知识与技能,分享成功经验,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通过座谈和参观等活动学习创业真实经验,了解企业真实运作。
●考核合格的学员可以获得“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联合颁发的《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培训证书》。
●优秀学员可以获得授课名师亲笔出具的“推荐函”,是自身能力的权威证明。
●符合授课企业需要的学员直接获得名企实习、就业机会。
●有潜力的创业者和创业项目可以获得专家指导和各方面扶持。
八、收费标准
600元/人。
九、上课地点和时间
根据各学校报名人数,在学校内部或者学校附近上课。
教学安排在周六、日,其他活动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