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小客车指标打印 天津小客车区域指标来了!怎样申请?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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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6月2日)上午,第142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天津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具体情况。

客车区域指标

日前

我市出台的促进汽车消费措施中

增设了小客车区域指标

6月1日起

居住在本市的人员可直接申请该指标

昨天已有网友晒出了取得的

区域指标证明文件

那么

这个新增设的指标如何申请呢?

Tip

攻略来了

6月1日起市民可直接登录天津市小客车调控官方网站,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小客车调控服务窗口申领区域指标。

区域指标网上申请流程如下游

第一步:登录申请网站▼

登录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

第二步:选择“个人登录”▼

根据手机号密码登录,进入个人用户中心界面。

第三步:进入个人用户中心界面▼

【选择】区域指标类型,确认无误后,点击填报申请,进入申报信息填写界面。

第四步:申报填写▼

在申报填写界面,认真仔细阅读各提示,如实填写相应信息。并阅读页面下的提示,信息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如想重新选择指标类型点击【返回】。

点击【下一步】后,进入“信息确认页面”,确认填写所有信息无误,然后点击【确认】,弹出提示框,点击【确定】后进入短信确认界面。

第五步:短信确认▼

输入正确手机号码,【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获取的短信验证码,【点击获取顺序码】,输入密码,点击【提交】。

点击【提交】后,提示区域指标的注意事项。

天津市小客车指标打印 天津小客车区域指标来了!怎样申请?有哪些注意事项?

第六步:完成申请▼

点击【提交】后系统提示”申请成功”,表示数据已经提交到系统后台。

完成数据申报后,点击【打印】直接打印指标。

什么是小客车区域指标

小客车区域指标属于其他指标,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在本市购置小客车(不含面包车)可直接申领小客车区域指标,通过该类指标登记的车辆行驶受一定时间及区域的限制。

为什么设置小客车区域指标

据统计,目前,外地号牌小客车最受限制的中心城区,每天有约十几万辆次这类车进出,外环线以外行驶的数量更大。长期以来,主要生活、工作区间在外环线以外的有购车意愿者,受统一的限购政策影响,在本市购车难度大。据市交通运输委统计,目前参与摇号的人数约70余万人,其中有近50万人生活在外环线以外区域。这条措施既可以有效释放这部分消费者的购车需求,又可以引导外地号牌车主更新车辆时在本市购车上牌。

区域指标申请条件

从2020年6月1日到2025年5月31日,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及居住地在本市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等在本市购买新车或二手车(不含面包车),可直接申领小客车区域指标,至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或转移登记业务。

申请区域指标对于个人“是否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名下是否登记有津牌小客车”等条件不做限制。

请条件

区域指标使用的注意事项

1、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早晚高峰时段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行驶,即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两个时段,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行驶;

2、使用区域指标后不能申请增量指标;

3、使用区域指标后不产生更新指标;

4、区域指标不能办理异地车辆转入业务;

5、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不能登记为营运性质;

6、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不能使用除区域指标之外的其他指标办理转移登记业务;

7、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被盗抢后,不能申领小客车盗抢指标,市民如有用车需要可重新申请区域指标。

汽车促消费措施还有这些亮点

除小客车区域指标外,发布会上,市交通运输委介绍,我市出台的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还有这些亮点值得关注:

1、新增小客车个人摇号方式增量指标3.5万个

从2020年6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每月在原有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基础上增投5000个,年内共增投个人增量指标3.5万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增投后每月可配置个人摇号指标9000个左右。

2、满足京、冀户籍人员在津用车需求

从2020年6月1日到2025年5月31日,京、冀户籍人员在天津市参与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并在津购车的,只需满足“持有效居住证”、“持有效驾驶证”、“名下无有效指标及津牌小客车”等申请条件,不再设置“近24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申请条件。

3、放宽非本市户籍人员个人增量指标竞价资格

从2020年6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京、冀户籍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天津市参与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的,在满足“持有效居住证”、“持有效驾驶证”、“名下无有效指标及津牌小客车”等申请条件不变的基础上,将“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申请条件由“近24个月”调整为“近12个月”。

4、购买新能源汽车可领充电消费券

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或注册地在本市的单位在本市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30000辆。

(来源于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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