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分局,各县直学校,各镇教育联络组: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市监食经处函〔2020〕8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和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市监发〔2015〕45号)相关精神和国家、省、市、县有关新冠肺炎防疫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践行“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县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良好以上等级比例达100%,其中优秀率达80%以上;进一步提升“明厨亮灶”覆盖率,其中幼儿园及中小学“明厨亮灶+互联网”覆盖率达100%;全力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范。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要按照《江苏省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摸排,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管理。要对从业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岗前防疫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清楚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要改变学生食堂集中就餐方式,尽量采取盒餐、分餐配送的方式,提高就餐人群分散性。学生人数较少的学校如在食堂集体就餐,应采取套餐供应、分批制作、错时就餐,避免学生点餐后现场加工、面对面就餐、就餐说话。所有学生不得在校外餐饮单位用餐。
(二)开展学校食堂自查与整改。学校复学前,学校食堂要按照《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开展一次全项目自查。重点检查食堂供水、照明、通风、原料清洗、人员更衣、烹调、餐具消毒、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对存在故障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要对学校食堂的加工处理区、用餐场所及加工用设施设备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要对食堂库存原辅料进行全面检查,清理超过保质期的原辅料,已开封使用但尚未用完的原辅料全部作报废处理。学校要在学生到校复学前完成食堂的自查与整改,填写《2020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1)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勤工办。
(三)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校要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食品安全责任。学校要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附件2)向社会公开作出食品安全承诺,承诺书要在学校食堂内用餐学生可见处张贴。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制度,发现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全面建立学校领导每餐次陪餐、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进班陪餐、家委会代表每周(或每月)陪餐的陪餐制度,明确陪餐人员,及时解决陪餐中发现的问题。
县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所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监督抽考,监督抽考达90分以上的为合格。对监督抽考不合格的人员限期培训和复考,全县所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均要通过食品安全知识考试。
(四)强化原材料源头管理。各镇(区)教育联络组、各县直学校要积极探索以肉、蛋、奶、米、面、油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原料为重点,建立大宗食品原料统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遴选并确定属地大宗食品原料供货商名录。要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采购果蔬、畜禽产品、水产品、海产品等按规定查验相关票证,并建立进出库验收台账;采购豆制品、卤制品、调味酒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供货单位购买并建立进出库验收台账,确保食品原料质量安全。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要尽量选择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供应单位,采购使用放心食材,积极使用食品安全“一票通”电子平台,实现原料来源可溯。
(五)严格加工过程管理。学校食堂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经营过程控制要求,规范从原料进入至餐食供应全过程的加工制作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食物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剩饭、剩菜及辅料)经加工后再次供应。食堂必须做好留样工作,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g,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六)加快推进学校食堂软硬件水平提升。各镇(区)教育联络组、各县直学校要进一步按照《南通市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指南》和《南通市学校食堂重点设备配备指南》要求,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提升工程。要通过宣传培训、现场会、建设示范食堂等形式,积极推行5C、6T等先进管理模式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运用,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七)加强监管检查。各市场监管分局要将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初等教育学校、中等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高等教育学校)的校内食品经营单位、校门两侧1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单位风险等级全部确定为最高等级D级,实施最严厉的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校园内外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严惩重处。要根据学校食品消费的特点和风险隐患,加大对学校采购的米、面、油、肉类、蔬菜、乳及乳制品等重点品种抽样检验力度。凡发现不合格食品,依法查处并通报县教育体育局以及相关单位,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强学校食品原料供应单位的信用监管,将提供不合格食材的供应商相关信用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将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要加大对学校食堂餐具消毒的指导与监督,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科学安排抽检计划,确保所有学校全年接受至少1次餐具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餐具依法严格处置,并督促指导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八)加强监督考核。教育体育、市监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县属学校由县教育体育局、县市监局(市监分局参加)联合开展检查;各镇属学校由各镇(区)教育联络组与市场监管分局联合开展检查,检查使用《学校食堂检查评分表》(附件3)对学校食堂进行评分并注明扣分原因。检查结果由各市场监管分局统一报县市监局食品监管科汇总,并将学校食堂得分情况通报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通过一定渠道向学校公开得分情况。县教体局将在学校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设置一定的“食品安全工作”分值,学校上下半年两次监督检查的平均得分/100ד食品安全工作”分值所得分即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年度最终得分。
(九)大力推进社会共治。一是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学校要利用“明厨亮灶”主动向社会公开本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市场监管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要借助“明厨亮灶+互联网”随机抽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查找、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隐患。二是有序组织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食堂管理。学校要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检查频次等。家长委员会代表检查时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风险隐患,条件具备的,立整立改;条件不具备的,作出合理解释,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
(十)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科普宣教。一是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食品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学校要结合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重点宣传普及合理膳食理念和集中就餐安全知识,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三是市场监管分局、县教育体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开发使用多种形式科普宣传载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科普宣教。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分局、各校、各教育联络组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防范意识,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认真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工作,定期会商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层层明确、逐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全力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场监管分局、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督导检查,要强化对以往发现问题的学校食品的监督检查,督促原有问题整改到位。特别要加强对餐饮服务量化等级为良好的学校食堂的指导,要针对这部分学校食堂的具体情况,对照量化等级优秀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提升方案,提升方案要在上半年学校放假前完成。
各分局在春季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2020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统计表(附件4)、餐饮服务量化等级为良好的学校食堂名单,请于学校开学后3周内报至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科胡苏季邮箱(@)。
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钱兴国,电话:;
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胡苏季,电话: 。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