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院第十五期《法官访谈》节目
今天播出啦!
在生活中,您是否曾遇到赡养、继承、财产分割、人身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您是否还在担心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今天我们请到德城区法院黄河涯法庭庭长赵立梅法官,让她来给我们大家介绍一种省时、省力又省钱的纠纷解决途径——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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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赵法官,说起司法确认,可能大家还比较陌生,您能否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司法确认?
赵法官:司法确认指的是对于涉及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或者行业调解组织等具有调解职能的调解组织调解后,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该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的一种新的案件类型。简而言之,司法确认就是民事纠纷,经过调解组织的调解,然后由人民法院对它法律效力来进行确认。这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中新增加的内容,它对于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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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司法确认作为一种新的案件类型,有什么特别之处?
赵法官:司法确认有三个显著的特点:第一,经过司法确认以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协议,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它具有强制执行力。第二,司法确认属于特别程序,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相对于民事案件的其他案件类型,效率高。第三,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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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在生活实践中,如果双方当事人私下自愿达成协议,不进行司法确认会怎样?
赵法官:实践中确实有这样的情况,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了调解协议,如果一方不履行,那么就非常容易产生纠纷。比如,前段时间我们审理的一个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开车出去旅游,不慎开车撞树,乘客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8000元,出院当日,两人达成协议,“司机赔偿乘客17000元”,达成调解协议以后,司机一直没有履行。乘客无奈,就把司机告上了法庭。告上法庭以后,又出现问题了:司机称17000元还包括之前已经垫付的8000元住院医疗费,只能再赔偿9000元,乘客当然不愿意,双方对这17000元是不是包含前期已经垫付的8000元住院费用产生争议。他们之前没有进行司法确认,如果他们进行了司法确认,那么就不会存在着这个争议。我们的法律文书是明确而具体的,而且如果司机一旦不履行这个协议,乘客就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而不用再经过审理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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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司法确认属于便民利民程序,启动司法确认有条件吗?
赵法官:当然,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纠纷,必须经过调解组织的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这是启动司法确认程序的前提。调解组织不仅仅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包括行政机关、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比如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保险纠纷等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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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申请司法确认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赵法官:首先,调解协议达成后,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调解组织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法庭提出司法确认申请。另外,申请司法确认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 司法确认申请书;2. 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证明;3. 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
结 语
相信通过今天的《法官访谈》,大家对司法确认案件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也遇到类似的纠纷困扰,可以采取司法确认的途径,方便快捷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THE END—
( 张 群 朱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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