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市区办理划拨补办出让主要集中的88个划拨小区。再次提醒,宁波市区划拨补办出让过渡期将于5月31日到期,要补办需要的要抓紧了。
这意味着,离过渡期结束不到1个月。过渡期内,申请人可选择按老标准补缴,也可选择按新标准补缴,过渡期后只能按新标准执行。
需要提醒的是,部分小区存在国有划拨、国有出让并存的情况,如不动产权证或土地证登记的权属性质为国有或空白的,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以确定。
先来看看主要划拨小区清单
看看你家是不是需重点关注的88个小区
市三区(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区)
原规划圈内
主要划拨小区清单
原海曙区(34个)
关爱小区、关爱小区(二期)、联丰四区(玫瑰苑)、花苑新村、尹江岸新村、丁家新村、柳西新村、柳汀新村、假山新村、郎官新村、后河小区、胜丰小区、翠柏二里、钱家边小区、翠柏一里、汪弄新村、柳庄小区、高塘三村、望京人文社区、西北小区、孝闻小区、国医小区、永寿小区、平桥小区、菱池小区、迎凤小区、大粱街小区、新街小区、镇明小区、云石小区、紫金小区、太阳公寓、灵龙苑、尹江岸小区
原江东区(29个)
白鹤新村、大步小区、大河小区、丹顶鹤小区、丹凤新村、东柳坊小区、荷花一村、荷花庄小区、贺丞路258弄、贺丞新村、黄鹂新村、明楼北区、明楼南区、宁江公寓、宁江西区、宁徐新村、宁舟新村、蓬莱小区、庆安社区南区、史家新村、王家新村、徐家新村、甬港新村、张斌社区、镇安小区、镇安新村、舟孟新村、朱雀新村、紫鹃新村
原江北区(25个)
柏树花园、贝家边、滨湖晴园、草马二村、翠东小区、大庆生活家、大通新村、广厦怡庭北区、广厦怡庭南区、红景佳苑、江北教师公寓、孔浦新村、莲荷花园、绿梅新村、三水湾、双东坊小区、文萃新村、文汇新村、新马小区、医药苑、永红家园、永红小区、正大小区、朱佳苑、宁大新村
“划拨转出让”重要信息
“划拨转出让”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是自然资源管理的一项行政审批事项,也是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一项日常工作。为加强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2018年7月,宁波市政府出台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办法,统一规范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缴出让金标准。
为维护群众利益,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新补缴标准2018年8月21日正式执行后,设置了过渡期,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过渡期内,允许申请人选择老补缴政策和标准,也可以选择新补缴政策和标准。
通俗地说,就是你家的房子,如果土地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上注明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的,自住的话,转不转由你自己定;但今后如果要卖房子的话,就必须得补缴一笔土地出让金。过渡期内转成“国有出让”的话,可以选择按照老标准补缴;过渡期后转的,只能按照新标准补了。
如何确定划拨住宅补缴标准?
个人划拨住宅新标准,为住宅建筑面积乘以所在级别基准楼面地价的3%确定。
目前我市市区住宅楼面基准地价,分为以下8个级别。
一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6903元/平方米;
二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6407元/平方米;
三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5694元/平方米;
四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3608元/平方米;
五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2386元/平方米;
六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1282元/平方米;
七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959元/平方米;
八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710元/平方米。
以原江东(二级地)某住房为例:用地分摊面积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按原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为:573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住宅用地土地权益基准地价)×7.5平方米=4297.5元;
执行新的补缴政策后,需补缴土地出让金为:6407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住宅用地基准楼面地价)×3%×50平方米=9610.5元。
从上面对比看,市原三区(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区规划圈内)和鄞州区新旧政策相差较大。
4个常见小问题,权威解答
01
个人自住的划拨住宅需要补办出让吗?
个人划拨住宅自住的,国家无强制补交要求,可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是否补办,但今后转让时必须补缴。过渡期后补缴金额只能按新标准执行。
02
划拨住宅的继承需要补土地出让金吗?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划拨住宅的,可直接办理过户登记,无需补办出让。
03
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国有的,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出现这种情况,市民可以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明确国有划拨还是国有出让。
04
房改房怎么补缴?
房改房划拨补办出让按照商品住宅用地执行。
05
针对一些车库车位补缴标准,是否跟住宅一样呢?
住宅小区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土地登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车库车位的,按照城镇住宅用地标准补缴出让金。
市民可以去哪里办理补缴手续?
原老三区(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规划圈内)和鄞州中心区内土地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个人划拨住宅补缴出让业务受理点有:
♦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不动产登记窗口)
地址: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受理范围: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区规划圈内(不含洪塘、慈城、庄桥)、高新区(不含贵驷)划拨补办出让业务
♦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
地址:中山西路298号81890大厅1层
受理范围:原海曙区范围内划拨补办出让业务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
地址: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一楼11、12、13号窗口
受理范围:江北区辖区内(除慈城镇外)划拨补办出让业务
♦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
地址:鄞州区泰康西路70号
受理范围:为潘火街道、中河街道、下应街道、首南街道、钟公庙街道范围内划拨补办出让业务
♦邱隘国土所受理点
地址:鄞州区邱隘镇文卫东路120号
受理范围:邱隘镇(不含东部新城规划区域范围)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
♦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
地址:高新区广贤路997号64号窗口
受理范围:高新区范围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
♦东部新城受理点
地址: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17窗口
受理范围:东部新城范围内划拨补办出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