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团结好、引导好民营经济人士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理解“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推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创新发展,对于更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两个毫不动摇”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遵循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就是要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是社会主义的制度规定,也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来,我国公有制经济在国家建设、国防安全、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国有经济整体实力大大增强,构建完成了工业体系,国有企业始终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点领域一直占据决定优势;在对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具有导向作用的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攻关等方面,国有大中型企业具有绝对优势,发挥决定性作用;国有企业是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是实施对外开放政策的中坚力量;国有企业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最重要的经济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是要坚持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多种市场经济主体,促进了不同市场主体的良性竞争,提高了不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了企业市场竞争力。非公有制经济中的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迫切需要推动改革创新,营造更好发展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一是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
二是加大支持性政策力度,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切实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
三是完善法治保障制度,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要围绕民营企业家普遍关心的法治问题,以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和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为重点,着力完善法治制度,优化法治环境。
四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竞争的营商环境。既要加快建立规范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的制度,又要尽快出台惩戒“为官不为”、鼓励“为官有为”的措施,使政府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引导帮助,解决困难,使民营企业积极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当前,要着力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创新民营企业服务模式,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
五是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要引导民营企业深化改革、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
推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创新发展
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实现党对民营经济领导的重要方式,是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推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创新发展,有利于不断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的领导,把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有利于激发民营经济人士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参与国家治理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有利于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定发展信心、提高创新能力,鼓励支持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推动民营经济更好发展。
推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创新发展,要坚持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四项原则,重点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发挥工商联和商会作用。一是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巩固扩大政治共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政治引导和价值观引领,筑牢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基础。二是建设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要健全选人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加强教育培养,规范政治安排,加大年轻一代培养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担当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三是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推动践行新发展理念,鼓励参与国家重大战略,支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要依托统一战线开展政企沟通协商,规范沟通协商内容,创新沟通协商形式,加强对商会和民营企业的联系服务,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机制。五是切实发挥工商联和商会作用。要深入推进工商联改革和建设,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相关组织的规范引导。(黄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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