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西湖国际广场,位于望江西路和合作化路交口,项目宣传号称要打造“政务商圈上的财富明珠”。然而,日前却有写字楼的业主反映,称开发商在未通过业主同意和规划审批的情况下,“未批先建,擅自将商业屋面的公共绿地改造为电影院”,同时,“将原1、4号写字楼顶层的复式结构改为双层,无端增加了业主们的公摊面积”。
被业主指为违建的改建屋面
业主指影院涉嫌违建
张先生于去年8月份购买了西湖国际广场B座写字楼一套办公间,项目定于今年6月底交付使用。然而,从去年年底开始,陆续有业主在网上质疑规划的屋顶花园迟迟没有动工迹象,反而多建了一排与原规划不符的平房。
直到今年4月下旬,合肥市规划局官方网站忽然发布了一份规划公示,表示对原规划进行调整,将“1#、4#楼23层、24层,2#、3#楼26、27层内部平面布局进行调整”,同时将“东西组团三层商业局部变更为更大空间商业及功能微调、层高调增”。
业主们恍然大悟,原来屋面取代绿化的那一排平房是三层调高的结果,这其实就是取消了原来的屋顶公共绿化,同时开发商变更了写字楼顶楼的复式设计结构,无端地增加了业主们的公摊面积。
新华网记者在合肥市规划局官方网站上,也发现了这份公示文件,发布的落款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业主还提供了一份据称是从开发商内部流出的《分层房屋对照表》,记者发现,变更设计后,1#写字楼公摊系数由0.3625上调到了0.3775,2#楼由0.2481上升到了0.2598。其中,写字楼西组团原公摊总面积为33640平方米,变更后公摊34671平方米,增加了1031平方米。
某网站发布的西湖国际广场原规划屋顶绿地
“当时投资这儿,也就是冲着他们宣传的所谓的‘2万平米空中花园’,现在倒好了,都不通过业主和规划局,开发商自己就把花园改成电影院了,这不整个一违章建筑吗!并且通过变更,使得我们每一户凭空地多了一个多平方的公摊面积。”张先生情绪激动起来。
于是,业主们找到开发商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先后4次提出抗议。“先是一味搪塞,后来看拖下去了,答应了部分业主的退房要求,却绝口不提怎么补偿业主。”
现场施工确已完成
为核实业主反映的情况,记者于20日上午对西湖国际广场项目进行了实地探访。在商业楼的楼顶,记者发现了两排联通三层的平房。现场施工的工人告诉记者,这确实是电影院,因为3层层高不够,所以在屋面加盖了这一层。
售楼部内沙盘上新增的“违建”
在项目售楼部,记者仔细找了一圈,并未发现开发商将规划变更的公示文件予以公示。而售楼部内的沙盘,已经按照实际施工情况进行了改造调整:原有的东西组团屋面绿化大幅缩减,并增加了影院顶棚。
记者电话联系了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希望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了解开发商方面的解决措施,工作人员称正在协商处理这件事情,“具体的解决方案目前还没获得业主认同,所以不方便对外透露,但是公司肯定是有诚意要协商到业主满意为止的。”
规划部门回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而合肥西湖国际广场却在未通过规划变更的情况下,绕过业主,擅自进行了规划调整,并完成了施工,使得相关规划及建设法规变成一纸空文。
新华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合肥市规划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收到了业主们的申诉书。如果开发商没有通过规划变更就进行了施工,从法律程序上看肯定是明显违规的。可以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业主发现有违规行为,可以向当地城管部门举报,由城管部门现场界定是否存在违反规划的行为,如城管部门不能当场界定,再向规划主管部门寻求核定。(新华网调查记者 王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