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11月26日),话题“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榜第一,此消息在网络上刷屏。
记者查阅发现,这一消息源自央行10月13日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通知》要求,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个人收款码存违法隐患
新规定旨在加强条码支付监管
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个性化、多样化支付需求,提高了小微经济、地摊经济的资金收付效率。但与此同时,个人收款条码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解释称,部分机构使用个人收款条码转账业务办理大量生产经营、生活消费交易,既混淆了交易性质,导致交易信息失真,影响风险监测效果,也不利于借助支付服务为经营活动赋能增值。此外,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为饵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扰乱了条码支付业务正常秩序,影响了涉赌“资金链”追溯机制的实效。
对此,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一些针对性要求。其中,《通知》对收款条码管理进行了说明,对于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应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此外,《通知》还对远程非面对面收款进行了说明。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
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收款码
将按特约商户管理
那么,《通知》将会对消费者和小微商户有哪些影响?《通知》要求,“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收款码用户,收单机构要参照特约商户管理。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配合收单机构完成商户入网程序之后,收单机构应当按照商户服务标准提供支付服务,按规定建立商户与收单结算账户等要素信息关联对应关系。”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有助于从源头防范外包机构挪用资金、大商户“二清”等风险,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资金安全和服务体验。
《通知》总体上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防范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盗用账户资金,有利于提升银行、支付机构的对账单、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质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减少相关纠纷和投诉;长远来看,《通知》关于规范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
对此,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南都记者表示,受理终端实际上是链接商户和用户落地的基础工具,重要性可想而知。由于支付受理终端带来的行业问题由来已久,比如套现,跳码等等,通过擅自更改终端交易路由、商户编码、交易地址等方式交易,容易沦为洗钱的通道。央行进一步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受理终端,就等于掐断了线下支付通道进一步被利用的根源。
“更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将条码支付也纳入管理并且做了明确的分类,弥补了之前可能被洗钱利用比较多的条码支付通道漏洞。”王蓬博指出,“特别是对个人收款码的管理,要求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并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要求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都会有效的避免个人收款码通道被交易平台利用。”
他认为,此举对中小商户来讲,实际上弥补了之前一直存在的挪用资金和二清以及跳码等方向的漏洞,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资金安全。另外一方面,减费一直在落实,线下商户的经营成本一直在降低,实际对于个人经营者来讲影响不大。收单机构的合规性任务肯定是有所增加,但将个人经营者纳入商户管理实际上增加了商户数量,从长远看,商户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将有利于整体行业的发展,特别是习惯了免费的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