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宣传】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

我们为您整理相关服务规范,便于您更好地了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享受健康服务权利。 (三)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导 语

从2009年开始,国家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这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为 三大类人群共提供12项服务。

我们为您整理相关服务规范,便于您更好地了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享受健康服务权利。

服务对象:

1.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

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4.卫生监督协管

5.0~6岁儿童健康管理

6.孕产妇健康管理

7.老年人健康管理

8.中医药健康管理

9.预防接种

10.慢性病患者管理(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1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其中

1-4项为针对所有人群的服务

【项目宣传】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

5-9项为针对特殊人群的服务

10-12项为针对患病人群的服务

今天,我们为您解读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0~36个月常住儿童。

二、服务内容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一)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二)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足三里**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的方法。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应当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

(二)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

(三)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四)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五)每次服务后要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五、工作指标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年度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0~36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都是免费的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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