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DGJ32/TJ169-2014),第7条绿地面积计算的规定:
7.0.7立体绿化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多层、高层建筑屋顶进行的绿化,绿化种植土层厚度0.3~0.6米、面积大于200平方米、养护良好的屋顶绿地,可按15%折算计入绿地率,总折算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绿地率指标值的10%。
2 绿化种植土层厚度大于0.6米,具有游园功能,可提供游憩使用、养护良好的花园式屋顶绿化,可按30%折算计入绿地率,总折算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绿地率指标值的15%。
3 其余的屋顶绿化不计入绿地面积,可根据情况折算为绿化覆盖面积。
海南
《海南省城镇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规定》(琼建城[2010]167号)
由于建设工程红线内部分用地的兼容性,为鼓励建设单位进行多种形式的绿化,增加绿量,以下几种绿化形式以奖励绿地面积的方式计算,但奖励绿地面积合计不超过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15%。具体奖励方法如下:
(一)屋顶绿化
建筑屋顶绿化覆土厚度不小于60厘米的,按屋顶绿化面积的50%奖励绿地面积。
上海
《屋顶绿化技术规范》
一、本市新建公共建筑以及改建、扩建中心城区内既有公共建筑的,应当对高度不超过五十米的平屋顶实施绿化,实施屋顶绿化面积不得低于建筑占地面积的30%。
二、公共建筑实施的屋顶绿化面积超过30% 的部分,可以按照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制定《本市新建屋顶绿化折算抵算配套绿地实施意见(试行)》(沪绿容( 2014)74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改建、扩建中心城区内既有公共建筑的,仅对建筑外立面或建筑内部结构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未拆除),不作屋顶绿化要求。
四、除公共建筑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其建筑为平屋顶的,鼓励实施屋顶绿化。实施的屋顶绿化可折算绿地面积,但不得超过建设项目配套绿化面积的20%。
补充:
《本市新建屋顶绿化折算抵算配套绿地实施意见(试行)》(沪绿容 (2014) 74号)折算方法
北京
《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计算规则》
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无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绿化用地面积达到其规划确定附属绿化用地面积比例的50%以上的,所建绿化停车场、覆土绿地、屋顶花园方可依以下要求,按一定比例计入该工程的附属绿化用地面积。
其中,建设屋顶花园,其建筑屋顶的结构、承载等按绿化要求进行设计,覆土厚度达到0.6~0.8米的绿化面积可按20%计入附属绿化用地面积。
重庆
《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多层建筑(六层以内且建筑高度小于24米的建筑)屋顶绿化,绿化种植土层深度大于0.3米、宽度大于4米、面积大于80平方米、并便于人们使用的,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定后,可按其实际绿化种植面积的20%冲抵集中绿化面积,但冲抵的比例不得大于规定指标的10%。
广东深圳:
《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
3.5.2屋顶绿地
屋顶绿地是指方便行人出入,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屋顶绿化:
⑴上方无建、构筑物(不含阳台、雨篷等悬空建筑)遮挡。
⑵地下室顶板埋深及其上方种植覆土厚度均不少于3m。
⑶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外墙垂直投影线周边3m范围内(水平方向)均为透水地面。
3.5.3折算绿地面积
折算绿地面积=绿化面积×折算系数
绿化面积是指屋顶绿化或架空绿化种植覆土的水平投影面积。
折算系数是指绿化面积折算成绿地面积的相应系数。
3.5.3.1屋顶绿化和架空绿化
屋顶绿化包括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屋顶绿化(3.5.2.2所述屋顶绿地除外),以及地上建筑的屋顶绿化。
架空绿化包括建筑首层、塔楼底层及其他楼层的架空绿化。
江西南昌、江西九江
《南昌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面积计算技术标准》
(五)立体绿化面积计算
1、屋顶绿化:屋顶绿化的覆土厚度达到30㎝的,按以下标准计入绿地面积:
(1)一层至三层的,按绿化覆盖面积的30%折算绿地面积。
(2)四层至六层的,按绿化覆盖面积的20% 折算绿地面积。
(3)六层以上或距地面40m以下的,按绿化覆盖面积的10%折算绿地面积。
2、墙体绿化:挡土墙、墙体应进行垂直绿化,垂直绿化按绿化覆盖面积的10%计入绿地面积。利用立体绿化新技术,采用种植土种植,施工后绿化效果即可显现,覆盖面达到95%以上的垂直绿化按覆盖面积的100 %计入绿地面积。
江西抚州
《抚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办法(暂行)》(抚园建字[2014]30号)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居住小区、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城市建设项目和学校、医院、疗(休)养院(所)、机关团体、事业、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庭院绿化。
江西鹰潭
《鹰潭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计算规则(试行)》
5.0.2立体绿化面积计算
公共建筑三层及三层以下屋顶设置有不小于400平方米屋顶集中绿地,且该绿地长、宽度均不小于20米,覆土厚度达到0.5米的,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30%折算绿地面积,但其折算后的总量不应大于总绿地面积的10%。
福建厦门
《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绿地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
10、屋顶绿化 ,在同时满足下列五项条件的前提下,按下表折算绿化面积。
(1)一楼地面已充分绿化到位,客观上已无地可绿。
(2)覆土厚度不小于20厘米.
(3)配套相应给排水设施,能够满足日常养护管理需要.
(4)每层屋顶计算范围内,硬地面积(含步道、铺装场地、水池、小品等)不大于40%。
(5)应配置相应的灌木(或小乔木),且数量不少于0.3株/平方米。
11、垂直绿化,分别按下列不同情况计算绿化面积。
(1)地下车库出入口上方,做成构架,周边配植爬藤植物,可以形成绿化景观的,按构架柱子(或墙壁)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绿化面积。
(2)挡土墙(含护坡、陡坎等)立面范围内设计有种植池(或槽),且池(或槽)内种植爬藤植物,可以形成绿化景观的,且种植池不小于0.2*0.2*0.3米(深)时,以植物种植点分别水平向左、右各0.5米,垂直向上2.5米计算绿化面积(即1*2.5=2.5平方米)。
(3)建筑外墙体、柱体内设计固定种植容器且种植爬藤植物,可以形成绿化景观的,按每个种植池2平方米计算绿化面积。
(4)单层且高度小于3米的门卫房、棚房、库房等周边种植爬藤植物,可以形成绿化景观的,按相应建筑面积计算绿化面积。
福建漳州
《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
第六条 绿地面积的计算办法严格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的要求执行。满足以下情形的可折算绿地面积,计入绿地率。
2.为改善城市空中鸟瞰效果,丰富建筑第五立面,鼓励屋顶绿化,距地面 6m 以内的屋顶绿化可按表 2 折算绿地面积。距地面 6 米以上的任何绿化不可折算绿地面积。
湖北武汉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折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三)采取种植槽方式、且种植槽宽度大于0.5米的垂直绿化,按其种植槽面积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采用立式种植方式的垂直绿化,按其实际立面绿化面积的4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第十二条建(构)筑物顶板标高高于周边现状城市道路的屋顶绿化,平均覆土厚度在0.4米以上的,按其屋顶绿化面积的3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但不得大于该项目配套绿地总面积的20%。
湖南长沙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8 年修订版)》
四川成都
《成都市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实施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五城区)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
(三)屋顶(构筑物顶)绿化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如下:
2. 其它建筑高度不超过40米的非住宅建筑屋顶绿化,覆土厚度不小于0.4米,屋顶绿化面积达60%以上的,可按屋顶面积的20%奖励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达不到60%的,按实际绿化种植面积的20%奖励绿地面积。
安徽合肥
《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
2.4.4 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垂直与平面相结合的绿化。
(1)屋面(含架空层、半地下车库)绿化面积(每块面积应不小于100平方米)可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计入绿地率,折算系数见表2.4.4。
(2)确能保证公众可达性的屋顶绿化,可酌情提高核算指标,H≤1.5且具有可达性的屋顶绿化可计入公共绿地面积。
山东济南
《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实施楼(房)顶和车库顶绿化的,楼(房)顶和车库顶绿化面积可按以下比例折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高度12米(含)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楼(房)顶和车库顶绿化面积总量不得超过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确定的附属绿地面积的20%;高度12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过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确定的附属绿地面积的10%。
河北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4年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加快推进屋顶绿化工作。通知中明确了鼓励政策:
建设项目实施屋顶绿化,可按其实有面积的20%计入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指标,按《河北省城市绿化条例》审核相应指标时可予以扣除。
云南昆明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
具有公共开放功能的屋顶绿化,覆土深度不小于0.5米部分面积的20%可计入绿地面积,折算部分建筑高度应当不大于24米。
具有公共开放功能的底层架空绿化,架空净高不小于3.5米且覆土深度不小于0.5米部分面积的40%可计入绿地面积。
随着立体绿化发展,其绿地面积计算方式也会不断调整与更新。本文整理了现有的绿地面积计算规则,仅供参考,具体的立体绿化计入绿地率指标,应以省级或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