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资产,典型代表就是房屋,不动产的所有者应具备不动产权证书,那么,不动产权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书区别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动产权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书区别
(一)《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不动产权的权证,由权利人持有。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证书中记载登记簿的主要信息。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二)《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构持有。比如,权利人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可以申请登记机构向银行出具该证明文件,方便权利人贷款。若权利人产权有查封登记,则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三)《不动产权证书》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四)《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二、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不动产权证吗
不是的,两者有区别的。
《不动产权证书》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三、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除不动产权证书外,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还会遇到“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相关事宜。它主要是在证明抵押权、地役权或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的时候使用。
抵押权和地役权发放证明不使用证书的因素:不动产权属证明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明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特点:
(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仅规定了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抵押权和地役权属于从权利,信息指标与基础权利差别很大,若与基础权利一样发证书,可能导致记载信息的混乱;
(二)《不动产登记证明》既能记载权利,也能记载事项,并未否定抵押权和地役权的物权属性。统一登记前,在建工程抵押权也是发放登记证明,证书证明的形式与登记内容的属性没有直接关系;
(三)证书的印制成本高出证明的几倍,实践中,不动产抵押权设定频率高、变化快,使用证明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活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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