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隆福大厦是在一座古刹的基础上建设起来的。它原本是北京一座规模相当大的寺庙,叫隆福寺,始建于明景泰三年(1452年)。寺里常举办各种商业活动,也就是庙会,这是一种民间民俗商业文化与宗教文化相融合的产物。
早年在老北京,大的商业市场不多,人们习惯在逛庙会的时候购物。住在东城的人们每逢农历九、十两天,逛隆福寺。住在西城的人们每逢农历七、八两天逛护国寺。隆福寺庙会俗称东庙会,护国寺庙会俗称西庙会。
过去北京人讲究“东富西贵”,居住在东城和西城的富贵人家和百姓,为这两家庙会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清乾隆年间出版的《日下旧闻考》一书,就记载有隆福寺庙会的情况:“百货骈阗,为诸之冠”。说明在当年,隆福寺庙会是诸多庙会中最繁华的。
庙会里因为要搭棚设摊陈列百货,这就增大了起火的因素。因此,北京历史上庙会失火的事,时有发生。1901年,隆福寺庙会遭遇了一场大火,隆福寺成了一片废墟。后来,这里又重建起庙市,依然是百货齐全。珠宝古玩、日常用品、蔬菜水果、花鸟鱼虫、服装鞋帽,样样俱全。并有各种杂耍、小吃食铺,热闹非凡。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在隆福寺兴建了东四人民市场,盖了4个售货大棚,除了集中原有摊商以外,还从西城德胜门小市,东单市场招商千余家,集中售货,形成了一定规模。
1956年实行公私合营,东四人民市场成为国营商场。经过了1964年、1972年和1975年3次翻建,形成4层楼的综合性商场,董必武还为该商场题写了“东四人民广场”的店名。
这时,这家商场已经有职工1600余人,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成为当时京城赫赫有名的四大商场之一。经营的商品独具特色,以经营特种工艺品、电机产品、中西乐器、气象仪器、儿童玩具闻名全市。隆福寺市场,由于历史悠久、商品齐全、富有特色,一直是京城百姓及旅游观光者光顾的理想场所。
1988年这里再次扩建,占地1.25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2.8万平方米,由新旧两个营业楼组成,新楼8层,面积1.7万平方米,楼内设有烟感报警、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墙壁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旧楼位于新楼北侧,共4层,由7处接合部与新楼连通,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南北跨距长67米,宽30米,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
1、2层主要经营家电、文具、日用百货,3层经营金银首饰并设有卡拉OK厅,4层为办公室。紧邻旧楼西侧为单层的百货商场营业厅,长67米,建筑面积1989平方米,与旧营业楼1层相通。整个大厦年销售额达5亿元。如此富丽的建筑,如此火爆的市场,在京城确实为数不多。
但是,1993年,这里发生了一起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北京损失最大、消防警员伤者最多的火灾。
1993年8月12日22时许,隆福大厦起火。大火整整烧了8个小时。建筑面积为8800平方米的4层后楼烧毁了3层,西部平房营业厅2000平方米全部烧毁,前主楼2层约400平方米不同程度过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 100万元。
一般情况下,凡是高大的商业大厦在夜间发生的火灾,一旦火已成势,就难以扑救。燃烧范围越大,扑救的难度也越大。隆福大厦的特大火灾,就是这样一场遭遇战。
在这场火灾发生后,北京市消防局先后调往火场7个中队,86辆消防车和828名消防警员,由市消防局领导带领战训处3名处长和2名支队领导组成突击队,分别向旧楼2、3层燃烧最猛烈的火点进攻,组织水**形成密集射流,强行向火场深处挺进20余米。
首先抵达火场的是北新桥消防中队的3辆消防车,20多名消防警员。此时,隆福大厦辅楼一层已是大火熊熊,红光一片。大火疯狂地向三楼和主楼蔓延,浓浓的烟雾从楼梯与主楼的各个窗口滚涌而出,整栋大楼处于烈火包围之中,临近的民宅也受到大火威胁。
战斗迅速展开,增援力量也先后赶到。然而,大厦近万平方米的火场面积和各种因素造成的扑救难度,对于消防警员来说是罕见的。他们顶着烈火,冒着生命危险,深入火场救出了困在楼内的话务员及4名工作人员。
同时,在旧楼通向主楼的通道口、新旧楼接合部、旧楼的东西两侧等处架设水**,防止火势蔓延,在主楼前方布置云梯车正面扑救。经过8个小时扑救,所有蔓延到主楼的火路被切断,大火才被扑灭。此时已是次日的拂晓时分了。
昔日门庭若市、雍容华贵的大厦,一夜之间只剩下片片烟熏火燎的焦黑和淌着污水的残垣。1层的搪铝部、五金部、家电部、百货部、家具部,2层的电讯部、文具部,3层的工艺部、服装部、卡拉OK歌舞厅等,触目皆见倾斜歪倒的金属框架和焦炭状灰烬,4层两排办公室和2层通往仓库的过道均被烟气熏烤得一片漆黑,杂物狼藉,支离破碎。
隆福大厦特大火灾,惊动了中央领导同志。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闻讯,亲自赶赴火场观察。他在高度赞赏消防警员救火英勇顽强精神的同时,也看到了消防装备落实状态,表示要在国家经济发展财力允许的情况下,不断完善消防技术装备。
1993年,北京市共有34个消防队,不到100辆消防车,90套呼吸器和358个贮气瓶。这场大火就调集了86辆消防车和所有的呼吸器和贮气瓶,车上的1220条水龙带也全用上了,市区仅有的90套呼吸器全部投入使用,358个储气钢瓶全部用光。
最后达到城区消防车调空,呼吸器用完,车上水带和水带卡都没有了,真正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如果隆福大厦火灾再延长一段时间,或其他地方发生火灾,他们势必束手无策,无力应付。
由于缺乏隔热服和呼吸器等防护装备,消防警员将自己完全暴露于烈火浓烟之下,以致在整个救火过程中,有34人受伤,其中3人受重伤。
在现代建筑中,电气设备较多,安装不当或使用不慎,就会引起火灾。隆福大厦的火灾就是由于电气短路引起的。
该大厦随着转换经营机制,引厂进店,340多家承租柜台,每家柜台都要用电。虽然只限于照明用电,但因管理混乱,有的出租柜台各行其是,人员也不断调换,货物乱摊,违章吸烟,隐患重重。这次起火的直接原因就是出租柜台的售货员下班未按规定关灯,使日光灯长时间通电运行,镇流器发热异常,短路着火。
现在在各大建筑中,使用日光灯者很多。日光灯的最大优点是照明度较好,造价适宜,缺点是当连续通电时间过长时,镇流器容易发热短路着火。其实,预防这类火灾的方法很简单,只要在每个灯具安装一个保险管,万一灯具发热短路,保险丝熔断,电源中止,也不致引起火灾。
还可采用另一个办法,不要把镇流器安装在可燃结构上,万一镇流器发热打火时,在它附近没有引火物,就不能引起火灾。此外,不论什么照明灯具,用毕之后,或主人离去之时,都要及时关闭电源。
消防管理混乱
隆福大厦的这场特大火灾,暴露了大厦内部安全管理的混乱。
该大厦日常保卫工作由保安员、护店员负责。保安员主外定位站岗,多为临时合同工,护店员主内巡视检查,多为大厦内部其他岗位筛选下来且年龄较大的职工。按规定,护店员在晚上职工下班后应对营业厅进行巡视检查,检查中包括消防安全的检查。
但起火当晚,护店值班员并未履行职责,起火时几个护店员正在值班室里分奖金。还是来舞厅跳舞的人下楼途经铁门外发现火光后,向护店员们报的警,并又将此信息迅速传回舞厅。不然的话,舞厅里近百个陶醉在轻歌曼舞之中的人有可能被大火送到另外一个世界。
隆福大厦虽安装有自动报警和灭火喷淋系统,前后楼及各层、厅均有防火卷帘门,但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邱厚生严重失职,当晚一上班便填写所有情况一切正常。后楼起火后,浓烟进入前楼,一个报警探头当即显示报警,邱竟认为是误报,随手将其消除。
不久,所有火灾自动报警器蜂鸣响起时,他又乱了方寸,慌了手脚,只顾去喊人,没有启动喷淋系统和防火卷帘门。经火后检查,有的防火卷帘门下也设有营业柜台,无法放下;大楼地下一座280吨的蓄水池中未能蓄水。
结果,这些价值几十万元的现代化消防设施成了无用的摆设,还没能够一显身手,便做了大厦的“殉葬品”。
事故发生后,中共北京市经委和市监察局,分别对隆福大厦的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一商局的主要领导作出了处理。市一商局党委书记王兴毅对干部管理不严,是隆福大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原因之一,故对火灾事故负有一般领导责任,市纪委决定给予王兴毅党内警告处分;
市一商局局长张锡林对干部管理不严,使隆福大厦的领导干部安全防火意识不强,没有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隆福大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原因之一,对火灾事故负有一般领导责任,市监察局决定给予张锡林行政记过处分。
市一商局也分别对隆福大厦特大火灾负有责任的原隆福大厦主要领导作出处理。原隆福大厦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张逸林,对特大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撤销总经理和党委副书记职务的处分,党委书记刘振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995年1月20日,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有玩忽职守罪的北京隆福大厦特大火灾的3名责任者作出一审判决。
原隆福大厦设备科副科长孙禹利,分管企业的电气线路设备。1988年12月,设备科下属的电工班违章从配电室空调开关柜接出一条线路,孙得知这一情况后,没有纠正这一违章行为。
1993年3 月,孙又亲自带电工增大了这条违章线路的线径。这条违章线路一直处于昼夜带电状态,成为电气火灾隐患。原隆福大厦保卫部长王灌海,在其主管的安全防火职责范围内疏于检查,没有发现引起火灾的违章线路,没有保障应急消防设备完好、有效,没有落实大厦的安全防火措施,对火灾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原隆福大厦钟表搪铝部值班经理邢琪,在发生火灾的当晚值班,在大厦营业终了后,对自己所负责的区域没有认真检查,对使用违章线路的一灯箱没按规定断电的情况未做处理,就在“封店检查记录”上签了字。
法院审理认为,孙禹利、王灌海、邢琪违反有关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了国营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法院一审判处孙禹利有期徒刑2年;判处王灌海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判处邢琪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