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立足于办案,不断提升运用检察信息技术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在很多案件办理中,检察技术人员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解决了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为完善证据链条、查明案件事实起到关键作用。
随着信息科技的不断进步,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和人际交往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商务活动尤其是国际贸易中,运用电子数据和电子文件进行通信交流、传递信息和记录事实逐渐成为主流方式,如何正确收集、运用电子证据,成为海关缉私办案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提升海关缉私人员运用信息技术办理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近日,拱北海关缉私局邀市检察院派员为缉私一线警务人员作“电子数据证据审查”专题授课。市检察院指派四级调研员谭志穗进行授课,本次讲堂主会场设在拱北海关缉私局,另设6个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近150名缉私警察参与活动。
主讲人以《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为核心,结合曾参与办理的电子数据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的实际案例进行详细讲解,特别是对电子存储介质的扣押、扣押笔录、封存状态、来源、独特性、证据动态流转、有无污损、破坏等方面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阐述。
本次授课内容丰富、紧贴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有助于提升缉私一线执法人员电子取证和数据分析能力,规范走私案件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固定、检查等活动,防止因获取证据程序不规范带来后续诉讼风险。
审核 |林伟征 蔡小强
编辑| 潘美艳 汤敏如
供稿|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