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安徽省商务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特别是取消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有关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查检本地是否已按要求取消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是否存在其他变相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情况。尚未按时取消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要说明原因,并提出拟取消的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
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但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以及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已经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
省商务厅有关人士表示,商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和交易秩序,确保消费放心、交易便捷、服务完备,以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解读:之前大池州是限制国四以下排放的二手车车辆进入池州上牌,打个比如,我国一般在2010年左右全面实施国四汽车尾气排放环保标准,之前生产的汽车一般都是国一、国二、国三环保标准。因政策原因,购买2010年之前的外地二手车基本都不能提取车辆档案回池州入籍上牌。很多在外地购买的二手车迫不得已只有委托黄牛做假在外地办理暂住证后在外地(车辆原籍)车管所上牌,而车辆实际使用却是在池州或者青阳本地。
该政策如果全面实施,将会大力促进二手车交流。同时也给爱好收藏经典车型的车友们带来更多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