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贵阳贵安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重大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部署要求,我市自2022年4月份以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重大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部署要求,我市自2022年4月份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贵阳贵安促进房地产领域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为进一步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切实解决房地产企业在筑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在前序政策试行基础上进行了总结优化,出台了《贵阳贵安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理解,现就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降低开发成本

政策原文:对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内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未达到配建规模或不具备配建条件的新建改建居住区,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20〕29号)明确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资金,并纳入土地出让金;云岩区、南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按照新增人口收取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资金;对参与市区两级政府组织的“爽爽贵阳、品质生活”等系列活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先行办理预售许可证,延期一年缴纳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资金;由属地政府、管委会统筹落实教育等公建配套保障措施。按程序修订完善《贵阳市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计提标准进行临时性调整,各区及开发区按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675元/平方米计提,清镇市按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337元/平方米计提,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执行原计提标准。对本文件试行期内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社会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比例按40%执行。

政策解读: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资金、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成本中占据较大比重,对企业负担过重,出台阶段性优惠政策,有助于为企业减负;原政策要求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资金的缴纳作为预售许可证办理的前置条件,基于目前房地产企业现金流较为紧张,为助力企业脱困,对积极参与市区两级政府组织的相关活动,让利于民的房地产项目,允许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资金延期一年缴纳,先行办理预售许可证,可有效解决“没有资金缴纳费用就无法实现销售、无法实现销售就没有资金缴纳费用”的矛盾。上述措施为阶段性政策,属地政府、管委会将在政策试行期间做好学位统筹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按期就读;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城市绿色发展,《贵阳市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要求社会投资的新建建筑项目,2022年-2025年实施装配式建筑比例分别不低于30%、40%、50%、60%,而装配式建筑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出于为企业减负考虑,在《若干措施》试行期内,装配式建筑比例均按照40%执行。上述措施均为首次出台,是对企业减负的重大支持。

二、优化规划审批

政策原文:对大、中运量公共交通站点周边500米内新建商住项目,其非经营性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用房、配电房等公益性公建配套设施,不计入容积率计算。对大、中运量公共交通站点周边500米外新建商住项目,其非经营性公益性公建配套设施计入非住宅部分。推进“第四代住宅”试点建设,对两层通高的阳台按20%计入容积率,三层通高的不计入容积率。对靠近轨道站点周边且在15分钟生活圈内的新建项目,可按照住宅每户0.7个车位、商业商务300平方米1个车位进行配置。

政策解读:“对大、中运量公共交通站点周边500米内新建商住项目,其非经营性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用房、配电房等公益性公建配套设施,不计入容积率计算。对大、中运量公共交通站点周边500米外新建商住项目,其非经营性公益性公建配套设施计入非住宅部分。”已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贵安促进房地产领域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府办函〔2023〕6号)中提出,该项措施有助于房地产项目增加可售面积,提升企业投资积极性,继续沿用;“推进‘第四代住宅’试点建设,对两层通高的阳台按20%计入容积率,三层通高的不计入容积率。”为首次出台,旨在鼓励房地产企业积极研发“第四代建筑”产品,满足消费者改善型住房需求;“对靠近轨道站点周边且在15分钟生活圈内的新建项目,可按照住宅每户0.7个车位、商业商务300平方米1个车位进行配置。”考虑到上述范围内项目交通便利,对车位需求较小,从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出发,在满足业主车位需求情况下,合理调整车位配比,既可避免车位闲置导致社会资源浪费,也有助于降低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成本。

三、合理调整结构

政策原文: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在完善公建配套设施的前提下,允许按程序申请调整性质用于住宅或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教育产业、体育产业等用途开发建设,促进非住宅去库存;对未出让建设用地,结合市场发展需求,优化规划条件,合理确定商住比例。

政策解读:该项政策已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筑府办发〔2022〕12号)文件中提出,此举措有助于改善商业用房市场存量较大,去化较慢的局面,也有助于帮助房地产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继续沿用;新增了“对未出让建设用地,结合市场发展需求,优化规划条件,合理确定商住比例。”内容为本次新增,对未出让建设用地商住比例进行提前优化。

四、支持诚信优质企业发展

政策原文:完善房地产企业“白名单”制度,及时更新、动态调整“白名单”。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房地产“白名单”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属地政府、管委会精准实施预售资金监管,合理确定重点资金监管额度,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期建成交付。

政策解读:“完善房地产企业‘白名单’制度,及时更新、动态调整‘白名单’。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房地产‘白名单’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在相关文件中已提出,此举措有助于助力优质房地产企业发展,继续沿用;“属地政府、管委会精准实施预售资金监管,合理确定重点资金监管额度,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期建成交付。”为首次提及,从预售资金使用效率角度出发,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展。

五、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部门解读|《贵阳贵安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政策原文:对云岩、南明老城区(一环以内)被征收房屋,取消不高于800元/平方米的安置补贴;加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管理,定期公布二手房市场交易价格,为房地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开展房屋征收评估提供参考依据,确保房屋征收评估价格公平合理。出台异地安置实施细则,鼓励被征收人到贵安新区异地购房安置或等价实物安置,推动“疏老城”与“建新城”有机结合。

政策解读:此项措施为首次提及,云岩、南明老城区(一环以内)安置补贴出台背景为鼓励棚户区、城中村居民配合征拆工作,是一项激励措施。目前,贵阳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继续执行该补贴政策将拉高土地征拆成本,将制约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积极性,进而影响征拆资金的滚动使用,对后续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推进带来阻力。取消安置补贴,严控一级土地开发成本,在提高房地产企业投资积极性的同时,可有效推动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另外,鼓励被征收人到贵安新区异地购房安置或等价实物安置,推动“疏老城”与“建新城”有机结合。

六、提升政务服务

政策原文:加快推进“拿地即开工”,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在土地供应前完成综合评估事项,鼓励带方案出让,将地块规划方案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推行免费帮代办服务,压缩企业开工前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优化规划审批流程,取消教育部门总图会签流程。对通过招拍挂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分宗办理土地权属证明,在土地出让方案中予以明确。对消防、人防、规划、质量监督等实行分段报批报审。因疫情等原因,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产生违约金的,“一项目一策”研究解决。

政策解读:“加快推进‘拿地即开工’,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在土地供应前完成综合评估事项,鼓励带方案出让,将地块规划方案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推行免费帮代办服务,压缩企业开工前办理相关手续时间。”在相关文件中已提出,有助于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继续沿用;“优化规划审批流程,取消教育部门总图会签流程”为新增条款,旨在解决“先销售、后缴费”问题;“对通过招拍挂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分宗办理土地权属证明,在土地出让方案中予以明确。”旨在减轻企业前期拿地资金负担,提升企业投资积极性;“对消防、人防、规划、质量监督等实行分段报批报审。”旨在优化审批程序,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因疫情等原因,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产生违约金的,‘一项目一策’研究解决。”旨在解决高额违约金导致的项目无法开发建设,土地闲置问题。

七、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

政策原文:支持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既提又贷”;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20%;缩短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限制;省内其他市(州)和省外缴存职工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户籍地限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

政策解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在今年4-7月份陆续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在本文件中进行汇总,旨在为购房业主提供合理信贷支持,鼓励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

八、加大商业贷款支持

政策原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个人商业贷款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执行利率下限政策。由住建、金融部门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梳理项目按揭封顶未放贷等情况,逐个对接,逐个推动解决。

政策解读:“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个人商业贷款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执行利率下限政策。”已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筑府办发〔2022〕12号)文件中提出,有助于降低个人住房消费门槛,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继续沿用;“由住建、金融部门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梳理项目按揭封顶未放贷等情况,逐个对接,逐个推动解决。”为新增条款,旨在解决房开项目已达封顶放款条件,但放款渠道受阻的问题,引导金融机构为房地产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

九、支持避暑类地产发展

政策原文:经建设部门认定的避暑类地产项目,除幼儿园作为刚性建设要求外,取消中小学教育配套建设和以资代建费;不配建5%公租房(保租房);支持合理调整车位配比,具体标准按“一项目一方案”独立审核;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开辟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提高避暑类地产开发、交易、登记等审批服务效率。对高温排行榜的部分城市(根据中国气象预报统计)在筑购房人员,凭相关证件及购房合同,给予全市所有国有景区门票减免优惠。

政策解读:此项措施为新政策,旨在结合贵阳市气候特征,推进避暑类地产项目发展,并结合消费客群,进行针对性政策支持,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贵阳市房地产业结构性调整。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1年,之前已出台文件内容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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