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 蒋慎敏
昨天,一家开业还不到一周的成人用品自动售卖店,引起了钱报读者和网友们的激辩。
这家只有两个橱柜、货品也并不多的成人用品自动售卖店,和其他类似的成人用品无人店并无二致,但因为这家店开在了勤远里小区内,且是北面一条通道的入口附近,醒目的广告和商品、门口隔一布帘、行人进出自如,这让许多市民表示担忧;同样,也有许多市民,表示“其实可以理解”。
今天(7月16日)下午,钱报记者联系上了这家店的老板,老板说自己是因为有朋友也在做成人用品的生意,机缘巧合下开了这家店。对于选址也没有特意讲究,只是正好找到了一家待租的店面。“开这种店肯定会有争议的。”店老板说,自己开之前就有了心理准备,因此在合法性上下了蛮大功夫,该审批的证件都拿下来了。
对于开在小区门口是否合适,店老板不置可否,不过读者和网友们却争论激烈。
争论焦点:开在小区门口是否合适
“作为小区居民,我们不是认为不能开成人用品店,有待商榷的是开在这个地点是否合适?用这种‘畅通无阻’的开店方式是否合适?十五奎巷、城隍牌楼、察院前巷、勤远里……作为展示南宋文化“御街-二十三坊”核心地带,用这样醒目的成人用品灯箱广告来装点门面是否合适?”有读者发出这样的质疑。
也有读者认为:“地方选得不合适,论销量肯定应该选单身人士多的地方更合适啊。但这个小区老人多小孩多,选在这里不合适。”
另一位读者直接表示:“倘诺我们小区门口安装了这种铺,我天天站在门口站岗,以免孩子误入误买,让小区家长放心,让孩子安心学习。”
自然,也有不同意见者:“我觉得无所清,我们小区附近也有,开了好几年了,见怪不怪。我也从没看见过小孩进去玩。也许存在就是合理的。”
争论焦点:是否有关普及性教育
“成人用品无人店开进小区,对成人来说比较方便。但对带着孩子进岀的家长,心里会发毛,怕孩子会好奇,问这是什么店。其实性教育要从小抓起,孩子对这些懂了,就见怪不怪了。”
不少读者也同意性教育从小抓起,“那些担心教坏小孩子的人,有这功夫不如去给孩子普及下性教育”、“没有什么可以避讳的”。
但也有读者觉得这和性教育无关:“周边一圈朋友和同事,都表示吃不消对着成人用品给孩子上性教育课。”
还有读者强调:“成人用品也有分类,一般的计生用品都理解的,但**意味非常明显的情趣用品就是另一回事了。”
争论焦点:“合法”之外是否“合情合理”
有读者认为:“只要合法合规,社会不妨宽容点。”
“今天超市回来,路边看到好几个成人用品店,招牌硕大、醒目地矗立在路边。也许当年它们问世时,也曾引起人们的侧目,但慢慢地人们就不足为奇了。成人用品直接开在小区,遵规守纪便好。”
一位认真的读者,特意用地图测量了一下这家店和周边学校直线距离,得出的结论是:“开店地址与紫阳小学距离341米,与建兰中学340米。不过,周边还有两家幼儿园,测量后,紫阳学前教育幼儿园距离241米,另一家培红幼儿园是196米。但因为不知道工商总局的200米距离是直线还是步行距离,中小学校包不包括幼儿园,所以暂时无法得出‘违法’的结论。”
也有读者对只认“合法”是不够的:“与这个商店20米之隔就是大马弄菜场,许多在这里开店的商户都是带着孩子租住,大人照看生意,巷子里天天跑进跑出的是这些孩子。社区是否考虑到,合法之外,这样做‘合情合理’了吗?一句‘合法’就把可以做的、应该做的协调工作推得一干二净,这不是‘懒政’又是什么?”
有读者建议:“如果是开在小区门口,其实对进出小区的学生和幼童也会造成一定影响。所以不管是不是钻政策的空子,在审批过程中,有关部门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就通过。”
当然,也有读者并不同意:“这和职能部门有什么关系?就是一个无人小店而已,满足了很多人的购物需求。”
争论焦点:广告需把握好度
还有不少读者和网友认为应该对成人用品店的广告词汇做出规定:“虽然合法开店,但是成人用品毕竟归为少儿不宜,还是不要出现在类似小区大门口,或者公共场所的电梯房等这些公共区域,有关部门是否想想办法,能够运用比较含蓄的词语比较内敛的方式方法,即考虑到产品广告的推广又不失文明雅观,让大家都能接受。”
“成人用品直接开在小区主入口的边上,对成人来说采买更方便,但对孩子们来说确实有点尴尬。不知您发现没有,现在很多超市的付款处也多有避孕用品,久而久之,我们也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最重要的,我认为是这种店不能有露骨的广告,要把握好度。”
“就像上次电梯里放的杜蕾斯广告一样,这种还是放网上卖吧!广告也是。杜蕾斯好像微博关注的人多,这些都是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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