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规定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香港最先提出的。李嘉诚(霍元甲)将这种公摊面积的规定推广到整个房地产界。住户们需要共同承担公共区域的面积,按照他们房屋的实际购买面积按比例计算。
殖民地政府+房地产商都支持这个规定,因为如果房屋购买者不承担这些公共区域的费用,那么这些费用只能由他们自己来承担了,那么他们可获得的利润空间自然就缩小了许多,殖民地政府的交易税物业税也会打七折。
因此,殖民地政府在本土并不按照公摊面积交易,但是,在殖民地,肯定会按照公摊面积计算。
。。。。。第二,还有哪个国家地区使用公摊面积。。。。。
在2013年时,香港取缔了公摊面积的住房计算方式。
2022年只有我国,在使用公摊面积。(如果还有使用公摊面积的,知道的请给大伙科普一下)
。。。。。总结。。。。。
公摊面积是个藏污纳垢的地方。公摊面积=本层公摊+本栋公摊+小区大公摊。
而,交给业主的房产证,只有本户+本层楼电梯图纸。剩下的“大公摊”是个藏污纳垢的东西。
举个简单例子,小区开发商会特意做几个平台特别大的户型,定点用来孝敬审批的领导。如果是国企,这种平台特别大的户型,定点用来孝敬集团领导。对于开发商来说,这是非常合法的行贿手段。
小区物业员工住的房子,通常就是大公摊面积。对于物业来说,大公摊就是合理的零元购手段。
对于交易税,物业税而言。100平米房子,套内面积是70-80平米。如果按照70平米计算,意味着少收了30%的税。
以上,不管是收税,开发商,物业,要么是有统蘸价值,要么是社会团体。而,普通业主,你算老几嘛?你有统蘸价值嘛?
补充:很多人认为有公摊vs没公摊,没有区别。这个事情,分两头说。
A01,如果没有公摊,意味着整个小区,除了套内面积是私产,其余全部面积为小区业主公有,包括不限于屋顶,商业屋顶,架空层等。意味着,任何公共面积的使用权是明晰的,所有业主共有的。
A02,如果有公摊。有的住户,就可以出一点点公摊(比如说本层公摊),把该户门口的商业屋顶或者住宅屋顶占用,或者一楼绿化占用。这个面积的归属和使用权,很长时间里,是个模糊的状态。也就是说,会出现套内面积90平米,户外面积200平米的户型。而这个200平米其实是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有,但是通过公摊面积这个方式,被某些买家占有。
A03,如果没有公摊,哪怕你买到很坑爹的户型,物业费房产税也是按照套内面积计算。不能要求每个住户都弄清楚面积计算规范。
A04,如果有公摊,重灾区出现在公寓。很多公寓开发商把公共面积设计的非常大,比如说每层的电梯厅出来,有一个咖啡厅的面积。以此,每层楼的公共面积,实际上变成了物业的出租面积,租给咖啡,奶茶,便利店等。
综上,不要自我驯服过度,“总价不变”,“哪怕没公摊那公摊钱也少不了”,我真不知道这么多精神资本家的出发点是什么?公摊面积对普通住户,百害无一利。以至于,发明公摊面积的香港,也取缔了公摊